IOC應嚴肅調查“霍頓事件” 中方應追究相關責任
新華社裡約熱內盧8月9日體育專電
新華社記者楊明
霍頓惡意辱罵孫楊事件在持續發酵,由於澳大利亞游泳協會和許多澳媒體態度鮮明地支持霍頓,拒絕向孫楊道歉,此事件已經從個人層面升級為中、澳兩國泳協、媒體和網民之間的公開對峙。
我個人認為,國際奧委會應該深入調查此事件,不能把蓄意誹謗當成“垃圾話”看待,在了解實情后,應該對嚴重違反體育道德,戕害奧運精神的霍頓和澳洲泳協做出處罰。中國有關方面也應嚴肅對待澳方的不斷挑舋,在掌握証據的情況下,通過法律渠道,對霍頓和澳泳協的蓄意惡毒誹謗予以起訴。
必須嚴肅對待並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霍頓事件”的理由有三:
1、孫楊不是“騙子”!
2014年5月,孫楊因涉藥被禁賽三個月,原因是他服用治療心肌缺血的藥物萬爽力中,含有違禁成分曲美他嗪。該藥是孫楊被查出之前半年,才被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列入黑名單,但孫楊當時並不知道,屬於誤服。說明情況后,WADA在深入調查后判定是誤服,但孫楊還是被禁賽了三個月。
2、霍頓和澳泳協及部分媒體才是“騙子”!
孫楊誤服了“禁藥”這一事實,相信霍頓和澳泳協及媒體不會不知情,但他們依然掐頭去尾,蓄意朝孫楊潑臟水。這種行為不僅喪失了體育禮儀和道德,而且,我以為,還構成赤裸裸的誹謗,必須追究到底!
在中國泳協義正詞嚴地發出道歉要求后,在中國網民鋪天蓋地要求霍頓道歉后,澳泳協和部分媒體不但沒有歉意,反而堅決支持霍頓,甚至澳某電視主持人昨晚繼續挑舋,在節目中說:“看,那個服藥的騙子,不,是明星。”
霍頓和澳泳協及媒體的種種蓄意誹謗,已經嚴重傷害了兩國選手和人民之間的感情,中國方面應予以追究!
3、霍頓的攻擊性言論並不僅僅是“垃圾話”,其手段卑下,已經明顯超越“底線”!
霍頓承認,他攻擊侮辱孫楊是和澳泳協負責人圖謀,醞釀已久后研究出的心理戰策略,目的是激怒對方,玷污其形象,摧毀其自信,為自己謀取金牌鋪路。這說明,霍頓的所作所為是在澳泳協指使下的一次有計劃的行動,並得到澳媒體的呼應,這種違反體育道德,顛倒事實真相的行為,應該受到嚴懲!
當然,選手可以自由表達觀點,但霍頓的言辭絕不僅僅是“垃圾話”。如果對惡意誹謗和不良動機不堅決禁止,其他選手也如此效法,就無法捍衛體育精神和體育道德,就縱容了打著反興奮劑旗號,干見不得人勾當的個人和組織,最終,傷害的是奧林匹克運動。中國堅決反對興奮劑,但也堅決反對利用反興奮劑而暗中施冷箭!
最后,我們呼吁國際奧委會認真嚴肅調查霍頓事件,對責任方進行處罰。同時,也告誡澳泳協和部分媒體一句:不要總把中國當成“靶子”,你傷不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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