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統一要求和我中心的相關規定,現對參加第十二屆全運會武術決賽團體項目替補運動員的參賽資格進行公示。具體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2日。
二、有關要求
(一)如對所公示運動員的參賽資格有異議,請於2013年8月22日24︰00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准)以書面形式實名舉報,並提供事實依據。
(二)對於非實名且無事實依據的舉報不予受理。
(三)對於本次公示期截止后的舉報將不再進行核查。
(四)對於查實的資格問題,體育總局武術中心將按照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責任書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理。
(五)被查實並取消決賽資格后,空缺名額將由其他符合條件的運動員增補,並按照此程序再次進行公示。
三、替補運動員信息
天津市:團體項目運動員鐘楊替換於智明
寧夏回族自治區:團體項目運動員黃世杰替換郭慶禹
四、聯絡方式
聯系人:鄭 楠
電 話:010-64912154
傳 真:010-64912154
(來源:體育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