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足協官網消息,因為對成都謝菲聯球員施暴,重慶力帆球員吳慶被禁賽四場,罰款2萬。
以下為處罰通知全文: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8月11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二十輪第160場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隊與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力帆置業隊的比賽在成都市雙流體育中心體育場進行。
根據裁判員、比賽監督的報告,當比賽進行到66分鐘時,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力帆置業隊11號運動員吳慶對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實施暴力行為,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力帆置業隊運動員吳慶參加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的比賽四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王小平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