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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關注賽事審批之弊①:賽事審批制度到了改革關口

—— 訪姚明

本報記者 薛 原

2014年04月21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姚明資料片。
  新華社發

編者按:不久前,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籃球運動員姚明在參加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時,做了《取消賽事審批 激活體育市場》的發言。姚明在發言中痛陳賽事審批制度的弊端,建議取消體育競賽審批,讓市場主體自由投資賽事。姚明為何提出這些意見?賽事審批改革動了誰的“奶酪”?本報記者專訪了姚明

本報今日起推出“關注賽事審批之弊”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審批造成賽事“兩極化”傾向

記者:你從什麼時候開始關注賽事審批制度,為什麼會關注這個問題?

姚明:有一點我從運動員的時候就非常認同:賽事是一個舞台,這個舞台搭建好了,就可以培養出更多更好的運動員。而搭建好這個舞台,要包括賽事管理運營的理念、執行、競爭環境等要素。我認為,賽事審批制度的存在,使得競賽市場無法形成良性競爭的環境。

據我了解,賽事審批在各個項目中普遍存在,市場主體投資的商業賽事、友誼賽也不例外。企業辦個青少年三人籃球賽要籃協審批、地方上辦個40人以上的象棋賽需要審批。如此種種,也影響到優秀運動員培養的規模和效果。

記者:就是說,在構建良好賽事體系的過程中,賽事審批成為阻礙發展的一個環節?

姚明:的確,賽事審批造成了當前賽事的“兩極化”傾向。我們看到,其中“一極”是大量資金投入到大型賽事之中,比如奧運會、全運會、職業聯賽等,這類精英賽事的參與人群小而觀賞人群大。另外“一極”就是完全公益或者微利的賽事活動,參與這類活動的人看起來很多,但由於組織比較簡單且難以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體系,造成參與者的“粘性”不強,運動興趣、運動技能的提升都有限。

而“兩極”的中間段,就好像金字塔的中間層。從體育產業的角度看,這是市場吸引參與人群最多的一塊﹔從運動員培養的角度看,這是成長中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現在,這一塊存在很大的空白或者說缺失,大量中小型賽事由於邁不過賽事審批這個門檻而被放棄。

管理部門“自由裁量權”太大

記者:你在發言中談到,體育管理部門在賽事審批中收取不菲的審批(管理)費用,卻並不提供實質性的服務,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權力尋租”。這是否阻礙了“中間段”賽事的培育和壯大?

姚明:賽事審批的實質是從政府的角度決定賽事的存亡。過去舉辦賽事,沒有市場和商業的概念,資源都控制在體育部門手中。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體育社會化、市場化是大勢所趨,賽事審批對競賽資源的控制,成為一種部門壟斷。比如,什麼算全國性賽事?什麼算國際性賽事?賽事審批費收取的標准是什麼?誰又來監督賽事審批?這些問題中,體育管理部門“自由裁量權”的隨意性強,空間太大,也讓“權力尋租”有了可乘之機。

如果取消賽事審批,企業為主體的社會力量就能夠從市場需求的角度出發,開發出更符合市場消費需求、更為豐富多彩的體育賽事活動,從而盡可能地活躍體育產業,對體育賽事蓬勃發展、提高全民體育水平和體育消費都有很大益處。

記者:所以說,賽事審批還是在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一個體育管理思路,已經不適應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了。

姚明:當賽事運營已經不可逆轉地進入市場后,計劃經濟時代的思路和辦法就很難跟上腳步了。賽事審批制度以行政之手干擾了本來可以由市場調配的資源,抑制了部分市場主體的辦賽熱情和良性競爭,阻礙了社會力量辦體育的熱情。實際上,據我了解,一些地方體育部門也希望改變賽事審批的管理模式,因為地方體育部門要更多考慮賽事如何為民生服務,也迫切需要激活更多社會力量進入體育市場。

讓市場主體自由投資賽事

記者:賽事審批制度改革必然要觸動體育管理部門自身利益,等於是“動自己的奶酪”。

姚明:這樣一塊“奶酪”的確非常難動。但我們要看是為了什麼原因去觸動、去改變。中國體育要想往更高水平邁進,充分開掘出社會價值,達到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態勢,就要遵循體育規律、市場規律去變革。奧運會上,我們已經証明在跳水體操舉重等項目上有一套有效運行的規律,但足球籃球這樣的項目就無法套用這樣的規律。所以說,表面上看是兩支球隊在較量,其實背后是兩種培養機制在競爭,是深層次的規律在發生作用。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應當建立起一個符合發展規律的賽事體系,取消賽事審批,改為備案,讓市場主體自由投資賽事,能交給市場的就交給市場去辦。這對於中國體育進一步改革發展有著積極的推動力。

記者:在激活體育市場的過程中,政府管理部門應該扮演一種什麼角色?

姚明:我認為,政府應該是一個相對中立的監督機構。這就是為什麼我提出“負面清單”或者說“權力清單”的概念。政府管理部門對賽事主辦者不能做、不能碰的事情形成規范性文件,其他的都可以做、可以辦。管理部門則可以對承辦賽事的機構進行資質認証,並加強對賽事運行過程中的監管,但不等於把賽事審批權抓在自己手裡。

記者:也就是說,目前的賽事審批制度是政府角色的一種“錯位”。如果改變現行的管理辦法,會對體育市場和體育發展模式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姚明:我認為,賽事審批制度現在到了改革的關口。這是體育事業、體育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合理訴求。應當讓更多社會力量進入體育領域,包括法律界、工商界等,而不是關起門過自己的小日子。同時,應當提高各級體育管理部門的服務意識。政府主管部門應當抓住競賽制度改革這個龍頭,發揮政府引導、培養需求的作用,不要過多干預賽事,以激發社會力量、市場力量辦體育的更大活力。

另外也要考慮到,政策發揮作用,一般都會有一個滯后期。如果改革賽事審批,也許會在短時間內出現一些問題,但必須理性科學地看待這些問題。因為,隨著賽事金字塔中間層的壯大,必然會向上傳導,使得塔尖更高更強。這不僅關系著體育市場的繁榮,也一定會優化運動員培養體系。所以說,賽事審批制度改革這塊“硬骨頭”,必須去啃。

《 人民日報 》( 2014年04月21日 15 版)

(責編:張帆、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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