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龍獄中獲6次表揚減刑1年 園林組負責種樹澆花

李鐵柱 劉曉玲 肖赧

2015年01月13日05:1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謝亞龍獄中獲6次表揚減刑1年 園林組負責種樹澆花

昨天下午,二中院在燕城監獄公開審理謝亞龍減刑案攝影/王鑫剛

導讀: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對中國足協原副主席謝亞龍減刑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裁定減去一年有期徒刑。2012年,法院認定謝亞龍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減刑后,謝亞龍將於2020年3月3日刑滿釋放。此前,楊一民、南勇、李冬生等原足協官員都獲得了8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減刑,而謝亞龍也成為因足壇反賭掃黑而落馬的足協官員中獲得減刑的第四人。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兼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謝亞龍,2012年6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因在監獄表現良好,司法部燕城監獄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燕城監獄對謝亞龍減刑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其一年有期徒刑。

案發

因犯受賄罪獲刑十年六個月

在進入中國足協之前,謝亞龍曾經擔任過北京體育大學副校長、國家體育委員會群眾體育司司長、陝西省安康市委副書記等職務。2005年,謝亞龍進入中國足協工作,任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從2005年到2008年,在其任職的將近4年時間裡,中國男、女足成績出現大滑坡。2008年,中國女足不敵日本告別北京奧運,在總結會上謝亞龍指出中國女足身體肌群中最需要訓練的是“叉腰肌”,使得他本人因“叉腰肌”一詞引發網絡熱議。2009年1月,謝亞龍調任中體產業公司董事長,黯然下課。

2010年,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謝亞龍被依法逮捕。2012年6月,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謝亞龍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群眾體育司司長、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國家體育總局委派擔任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1998年至2008年6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折合人民幣136.38萬元。法院認定謝亞龍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14.6萬元、美元2萬元、歐元6000元、港幣2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2012年7月3日起,謝亞龍開始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

此外,2013年2月,中國足協公布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等33人被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

獄中

與南勇同在園林組 負責種樹澆花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謝亞龍現在司法部直屬監獄燕城監獄第五監區服刑。該監區是職務犯監區,關押的服刑人員百分之九十以上曾是中直機關的司局級干部。其中,原足協官員南勇和楊一民都在該監區服刑。職務犯監區兩人一個監舍,而在普通監區,一個監舍一般要住6至8人,生活條件還是有比較大的差距。

謝亞龍在獄中,跟周圍其他服刑人員的關系都比較好,能服從警官管理,態度比較好,認罪悔罪書也寫得比較認真。在獄中他屬於不太顯眼的人,表現相對來說不算突出。

有消息說謝亞龍在監獄適應得比較慢,平常寡歡,身體瘦弱,耳朵聽力也不太好,誰跟他說話都得大聲喊。按規定,他所在監區裡的幾位足球界同行,隨時可以交流溝通,但他們平常卻較少溝通。

據悉,謝亞龍在燕城監獄被分派到園林組,主要負責花草修剪、澆水施肥以及樹枝灌木修剪等工作,此前獲減刑一年的南勇是該組的小組長。因年近60歲,他沒有被安排過重的體力活。他的身體不錯,平時比較注意鍛煉。家人每月都去探視。

減刑

服刑期間獲表揚6次減刑一年

對於謝亞龍減刑案,二中院於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日在北京審判信息網上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審理該案的合議庭由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並邀請政協委員全程現場監督案件庭審。

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在服刑期間,罪犯謝亞龍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按時完成勞動任務,考核期間獲表揚6次﹔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繳納了所判處沒收的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謝亞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

減刑案件開庭時,謝亞龍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服從,認罪悔罪。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謝亞龍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並最終裁定對罪犯謝亞龍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按照原審判決,謝亞龍的刑期自201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減刑一年后,謝亞龍的刑期將到2020年3月3日。

盤點

獲減刑足協官員增至4人

足壇掃黑時落馬官員已有4名獲減刑

在足壇反賭掃黑中落馬的原足協官員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三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均有非常良好的表現,在獄中多次受到表揚,謝亞龍、南勇均獲得一年的減刑,楊一民則獲得了8個月的減刑。

南勇在監獄中除了參加勞動外,業余時間還寫了幾本書,其中一本《孤獨的祭靈者》已於前年出版。這本書讓南勇獲得了共計180分的積分,即一個監獄表揚的獎勵,相當於兩個月的減刑。此外,南勇還得到了4項發明的專利權,其中兩項專利與足球相關,分別是 “足球射門練習裝置”和“便攜式球門”。另外兩項專利則分別是“移動終端支撐架”和“台式電腦顯示器組合體”。去年12月,南勇被法院裁定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楊一民在燕城監獄服刑期間,能認罪服法,深挖犯罪根源,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技術等方面的學習,共獲表揚4次,他還在獄中寫了認罪悔罪書。去年1月,楊一民被減刑8個月。減刑后,楊一民將於2019年刑滿釋放。

原足管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多次表揚,去年12月,被法院裁定減刑一年。他將於2018年獲釋重返社會。

原足協裁委會主任張健強、國足領隊蔚少輝至今沒有特別的立功表現,仍維持原有刑期,其中張健強一直到2022年3月才會被釋放。

原足協聯賽部官員范廣鳴,隻有3年半刑期,於2013年2月就刑滿釋放。

4名涉案裁判員中已有兩人刑滿出獄

與兼任足協職務的總局官員相比,裁判員並非國家公職人員,因此在刑期上普遍較公職人員輕。在足壇反賭掃黑中獲刑的4名裁判員中,目前已經有2人刑滿出獄。

金哨陸俊因為在獄中有立功表現,被減免刑期一年,於2014年9月刑滿釋放。周偉新被判刑3年半,已於2013年9月刑滿釋放。黃俊杰被判7年有期徒刑,將於2017年3月刑滿。萬大雪獲刑6年,比黃俊杰少一年,但由於他是在2011年的時候才被警方帶走,時間上比其他三人晚了一年多,預計將於2017年4月出獄。

但由於4人均被中國足協終身禁足,即便出獄他們也不能再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

三前國腳今年將刑滿

在足壇反賭掃黑案中,也有一批球員獲刑入獄。北青報記者根據公開資料統計發現,這些球員多來自於當時的上海中遠、浙江綠城、青島海利豐、無錫中邦等俱樂部,其中最有名氣的要數中遠隊的四名前國腳:祁宏、江津、小李明、申思,其中前3人獲刑5年6個月,預計他們今年10月份就可以刑滿出獄。申思因為刑期比他們要多半年,要等到2016年4月才會被釋放。據了解,申思在獄中服刑期間表現積極,配合改造,還參加了運動會的表演,如果有減刑機會,申思或許也有希望提前出獄。

目前,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當時獲罪的原青島海利豐球員杜斌、梁明以及原無錫中邦球員高峰等人也將於今年刑滿釋放。其他球員如邢銳、冷波、胡明華等由於獲刑均在3年以下,在2014年年底之前都已經刑滿釋放,進入社會。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新聞內存

職務犯罪減刑假釋應開庭

此前,陸俊、南勇等人的減刑案件均被廣泛關注。以往多由監獄和法院自行操作的犯人減刑,從去年起有了公眾、媒體都可以監督的司法程序,這與健力寶集團原總裁張海獄中因假立功獲得減刑一案曝光有直接關系。

張海兩次以虛假立功材料獲得減刑,並於2011年年初被刑滿釋放。事件被披露后,監獄機關撤銷了張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關中院據此撤銷了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依據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余刑。但是在此期間,張海已經逃往境外,至今未歸案。

減刑、假釋乃至保外就醫等直接影響犯人實際在獄中服刑時間的制度,也因此成為公眾廣泛關注的焦點。為規范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防止造假換取減刑、假釋,堵塞滋生司法腐敗的“漏洞”,去年4月,最高院出台了《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並於當年6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該規定,刑罰執行機關依據規定,在服刑人員服刑改造期間,獲得足夠積分后可提請法院減刑,法院將在受理5日內經過審查並予以公示。此外,按照該規定,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系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必須開庭審理。

根據目前已經公開審理的減刑案件,減刑原因多為“獲得表揚”。據悉,罪犯可通過勞動、學習等獲得積分,累計一定積分,可以獲得表揚、嘉獎等獎勵,法院將會據此予以不同幅度的減刑。

(責編:溫靜、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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