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有關官員19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獨家採訪,針對不久前重慶力帆轉讓事件中間人對中國足協的指控做出了答復,並解釋了他們判定的交易過程中不合規之處。
中國足協轉讓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19日介紹,《關於中超俱樂部產權轉讓的規定》中第三條第二款有規定,受讓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營業三年以上,財務狀況良好,具備接收轉讓的資本能力,其中所有者權益為受讓產權資本額的500%以上”。
但力帆俱樂部新東家“自2012年5月成立至今不夠三年,甚至根本沒有經營,狀況也不良好,所提供的2013、14年審計報告中所有者權益都是1016萬余元,沒有變動,這是硬傷”,足協相關負責人說。
在被足協駁回轉讓后,重慶力帆轉讓委托人高天雄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困難局面主要是中國足協違反規定要求俱樂部先轉讓再注冊、毛曉東團隊管理不善以及原俱樂部負責人煽動球員破壞轉讓造成的。
對此,足協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說明。他說,最初,“老力帆”提出轉讓后,足協曾向他們了解相關情況,詢問了新東家是否經營三年,是否正常經營,是否符合股權轉讓等相關規定。對方在予以肯定答復,稱符合規定、沒有問題時,足協才責令他們去辦理手續。
本月初,重慶力帆俱樂部完成了股權轉讓,新股東為企業法人北京華夏國瑞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衎。但是,在新賽季俱樂部准入的截止時間也就是15日17點時,中國足協經審核后認為,此次轉讓不成功。(岳東興 公兵 周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