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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審批制度改革任重道遠

2015年05月11日13:22  來源:新華社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賽事審批制度改革任重道遠

新華社北京5月11日體育專電

新華社記者林德韌、劉剛

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司長劉岩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介紹,體育賽事審批制度改革前,體育總局每年列入《全國體育競賽計劃》的全國性和國際性體育賽事有1000項左右。經過改革,今年將大幅減少,預計僅為200項左右。實際審批數量甚至會更少。

這是體育總局在短時間內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工作中,交出的一份誠懇答卷。不過,這只是給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個榜樣和方向,其影響力尚未完全觸及體育賽事的方方面面,多元化辦賽主體的新格局遠未形成。

首先是改革的對象。體育總局的改革隻針對全國性和國際性的賽事,而基層有辦賽意願的企業、社團、個人當中有實力舉辦全國性、國際性比賽的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地方性賽事的審批權並不在體育總局,體育總局最多隻能給出指導性意見,因此要激活整個體育賽事表演業和群眾體育賽事市場,需要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努力。

其次是改革的內容。體育系統取消賽事審批,意味著賽事在申請舉辦的過程中不用再蓋上體育部門的公章。但體育賽事尤其是較大賽事,往往屬於大型群眾性活動,會涉及公安、衛生、消防、工商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有專家統計最多會涉及超過20個領域的政府部門。

以往體育部門審批后能以文件等形式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在取消審批后,企業或個人如何能夠更高效便捷地“通關”是一大難題。因此涉及體育賽事的其他業務部門的相關制度和規定也必須加快改革的步伐,否則體育系統取消賽事審批,有可能給賽事舉辦者帶來的並不是便利。

第三是改革的宣傳。從去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要求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審批,到4個月前體育總局出台關於推進體育賽事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等三個文件,拉開全面推進賽事審批制度改革的大幕,時間短、內容多,改革方案的傳播范圍和影響力依然比較有限,各類社會主體並未完全知曉這些改革舉措,並未真正認識到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審批對其自身權利義務的影響。此外,也不排除仍有一部分人有觀望,甚至畏難心理。因此,要加大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力度,在全社會為深化改革樹立起“信柱”,才能催生更多新的辦賽主體。

在去年4月3日舉行的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姚明提出了“取消賽事審批”的建議,反映了業界和群眾對放寬賽事舉辦限制的迫切呼聲。如今人們更加盼望著“取消審批”的正面效益,早日真正惠及群眾。

面對辦賽體制的這場深刻革命,無論是體育部門,還是其他相關部門,都應本著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原則,加快管理體制的革新,積極回應群眾呼聲,讓更多更好的商業性、群眾性體育賽事奔涌而出,促進我國體育產業體育消費盡快實現提質升級。(完)

(責編:胡雪蓉、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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