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馬刺對陣快船。圖片來源:新華網
中新網9月10日電(岳川) 昨日,NBA官方宣布將修改現行的排名規則,取消之前分區冠軍確保前四的排名方式,這項改革方案在聯盟理事會獲得了全票通過。從下賽季起,東西分區的前八名排名將完全依據各支球隊的常規賽戰績而定。
上賽季,奪冠熱門馬刺與快船過早的在季后賽首輪中相遇,許多聲音認為是這樣的對陣促使聯盟決定做出改變。此前規則規定,6個分區冠軍將至少排在東部或者西部的第四位,這就使得上賽季實際戰績為西部第六但位居西北賽區榜首的波特蘭開拓者成為了半區種子,而被視為奪標大熱的馬刺和快船不得不在季后賽首輪中就拼得刺刀見紅。
除此之外,理事會還投票決定,當兩隊戰績相同時,兩隊的直接勝負關系將決定排位與主場優勢歸屬,這也就意味著球隊成績本身將成為日后季后賽排位的主導。
資料圖:達拉斯小牛隊老板庫班。圖片來源:新華網
歷史上,NBA聯盟曾多次因為個人或球隊而修改原有規則,上一次修改排名方式也是為此。2005-06賽季,達拉斯小牛戰績隻遜於同賽區冠軍聖安東尼奧馬刺隊,超過了西部另兩個賽區冠軍菲尼克斯太陽與丹佛掘金。當時聯盟的規定為東、西部的六個賽區冠軍直接鎖定各自聯盟的前三位,第四位為戰績最好的賽區亞軍,即使這支球隊的戰績超過其他賽區冠軍。
因此,那年小牛隻能排名第四位,這直接導致西部最好的兩支球隊在分區半決賽中遭遇,客觀上增加了進入西區決賽的難度。小牛老板馬克-庫班對當時的排名規則提出了質疑和建議,結果被聯盟採納,最終形成了此次修改前的規則。
湖人傳奇喬治-麥肯也許是聯盟真正意義上的第一位超級巨星。早在1959年,麥肯便入選美國籃球名人堂,而為了紀念這位傳奇,至今他的高大塑像還豎立在明尼阿波利斯(原湖人)的目標中心球館外。
為了不讓麥肯在對手內線予取予求,NBA聯盟被迫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但這次修改對麥肯對手們的限制更加明顯,而麥肯對於內線的控制力仍舊無人能敵。為此聯盟再次修改規則,引入了防守干擾球。
同麥肯一樣,在自己的時代裡,威爾特-張伯倫同樣是巨無霸一般的存在。綽號“大帥”的張伯倫是真正的數據之王,看看他創造的紀錄吧:單場100分、單場55個籃板、連續18投命中、NBA歷史得分王……
為了不讓那個時代的比賽失去意義,NBA聯盟將三秒區從麥肯時代的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除此之外,為了防止張伯倫直接扣籃得分,NBA規定發底線球不能將球拋過籃板﹔為了限制張伯倫二次進攻,進攻干擾球的設定也應運而生。
凱爾特人與湖人的巔峰較量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NBA的最大看點,而聯盟也樂於看到這兩強爭霸。1984年,綠軍領袖“大鳥”伯德合同到期,成為自由球員。為了方便凱爾特人留住隊中核心,避免湖人一家獨大的局面發生,NBA決定對於老兵球員的續約採取寬大措施, “伯德條款”由此誕生。
資料圖:拉裡伯德。圖片來源:國際在線
簡單的說,現行的“伯德條款”是指如果一名球員在同一支球隊中連續效力三年,那麼合同到期后,聯盟允許其母隊給予你最大合同,理論合同金額上限是其他球隊所不能提供的。同時,“伯德條款”具有繼承權。
資料圖:金州勇士隊主帥馬克-杰克遜。圖片來源:新華網
背身5秒規則,又稱“馬克-杰克遜規則”, 規則規定向籃框背身單打不能超過5秒,是聯盟為了遏制上世紀90年代以馬克-杰克遜和巴克利為首的一批大屁股球員量身打造,因為這些人總是喜歡依靠體重噸位“欺負”對位球員。
資料圖:奧尼爾
喬丹退役后,“大鯊魚”奧尼爾以最快的速度接管了NBA賽場。當他用能扣碎籃板的怪力在對手內線肆虐時,聯盟發現當時的籃球規則已經嚴重滯后於人類進化的速度,奧尼爾讓一切顯得是那麼蒼白無力。於是,聯盟開始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為了限制這條嗜血的大鯊魚,聯盟先是修改了籃下合理沖撞區范圍、然后廢棄了之前的“禁止聯防”規則、又在禁區內設置了三秒違例。雖然聯盟已經出手,但各隊還是紛紛在奧尼爾面前吃虧,於是主教練們動了起來。針對奧尼爾糟糕的罰球,“砍鯊”戰術走上歷史舞台,這個戰術在今年火箭與快船的系列賽中被用到了極致,霍華德和小喬丹成為絕對的主角。聯盟為此還特別出台規定,比賽最后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將判罰一罰一擲,以避免出現大個子們在最后時刻被對手追得滿場飛奔的尷尬畫面。
資料圖:阿裡納斯
2001年選秀大會的最大遺珠無疑是“大將軍”阿裡納斯,他被勇士在第二輪選中,但在進入聯盟后,阿裡納斯打出了頂級球星的表現,因此當他的新秀合同到期時,許多球隊都願意為他支付高薪。
可當時聯盟規定,針對第二輪才被選中的球員,其母隊隻能給出中產合同,這讓勇士隊眼睜睜看著這位明日之星遠走華盛頓。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再度發生,聯盟設立了“阿裡納斯條款”,使得第二輪新秀的原球隊隻要有中產階級特例就能匹配任何合同。
資料圖:德裡克-羅斯
在NBA的漫長歷史中,能在新秀合同內拿到常規賽MVP的超人屈指可數,而“風城玫瑰”德裡克-羅斯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不是反復受到傷病困擾,難以想象羅斯將能達到怎樣的高度。2011年的新勞資協議中加入了一條特殊的條款,而當時聯盟中僅有MVP羅斯一人滿足其條件,因此該條款又被稱為“羅斯條款”。
“羅斯條款”隻針對那些在新秀合同期間當選過MVP,或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賽,亦或是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的年輕球星,該條款可以幫助這些青年才俊拿到一份超過原有頂薪的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