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10月15日體育專電(記者滕軍偉)煙台國際馬拉鬆組委會15日表示,組委會已收到公超的書面復議材料,將結合前期調查情況正式進入復議流程,具體裁定結果將在48小時內公布。
在11日的煙台國際馬拉鬆比賽中,參加男子全程馬拉鬆比賽的F0428號運動員公超第一個通過終點,但隨后被裁判以作弊為由取消比賽成績。此舉引發公超及部分網民的質疑。
針對爭議,煙台國際馬拉鬆組委會14日在官方網站上發布聲明,對判罰情況進行了說明。聲明稱,在公超通過終點前,終點裁判長已接到全程引導車裁判員報告“F0428號運動員比賽有問題”。全程引導車裁判員到達終點后,向裁判長報告:F0428號運動員在距終點不足1公裡處突然出現,並加速超過領先運動員、引導車和攝像車。在比賽過程中,全程引導車裁判員始終引導賽中領先者,從出發11公裡至41公裡處,F0428始終未出現在全程引導車裁判員視野。
隨后,裁判長調取比賽芯片數據顯示,F0428號運動員通過全程折返點時晚於領先者6分鐘。同時,30公裡至40.5公裡的比賽區間兩台攝像機錄像証實,賽中領先運動員身后約1.5公裡內未發現任何全程馬拉鬆返程運動員。此外比賽流動檢查裁判員及比賽錄像証實,F0428號運動員在約40.5公裡處(逛蕩河橋段)突然出現在賽道上。
聲明稱,依據《田徑競賽規則(2014-2015)》第240條第10款規定(如果裁判長認可裁判員、檢查員或其他人的報告,或通過其他方式,得知運動員離開了標明的路線而縮短了比賽距離,將取消該運動員繼續參加比賽的資格),裁判長據此判罰取消F0428號運動員比賽成績。組委會對取消F0428號運動員比賽成績的判罰符合《田徑競賽規則(2014-2015)》和本次競賽規程,符合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但公超仍認為組委會的判罰依據不足,目前正在等待復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