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明曉:地方體育產業發展要抓大也不能放小
人民網北京5月9日電(張帆)自國務院“46號”文件出台以來,體育產業作為朝陽產業在全國各地蓬勃興起,國家體育總局近日發布的《體育發展“十三五”規劃》也對體育產業提出了明確的發展目標與任務要求。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鮑明曉今日做客人民網體育頻道《體育+》訪談節目解讀時建議,地方體育產業發展要“體育+”和“互聯網+”兩條腿走路,對於體育產業投資要抓大也不能放小。
對於地方體育產業在“十三五”時期如何擴大規模、持續發展,鮑明曉建議,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一定要和省市、地方的經濟發展階段契合,要兩條腿走路。首先做“體育+”:要發展一個地區的體育產業,不是體育部門單兵突進去做,而是要把體育加到旅游、教育、醫療、衛生、養老,讓各相關行業都一起來發展。其次是“互聯網+”,通過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平台,讓體育經營的所有平台,包括場館、設施、社會體育組織、硬件的APP和智能硬件,形成一個支撐體育產業發展的更好的技術平台,來方便消費者、鎖定消費者,這個很關鍵。從地方來說,“體育+”和“互聯網+”兩條腿都要走路。
在談到目前眾多資本蜂擁而進體育產業領域,鮑明曉認為地方要抓大也不能放小。他解釋說, “46號文件”出台以后,BAT等一些大資本都進入體育產業,這是非常好的一個現象,但也有一些擔憂。體育產業的發展從投資的角度上有兩類投資人,第一類是戰略性投資人,像BAT這樣的大資本,著眼於中長期的發展,不求短期的財務回報﹔第二類是財務投資人,財務投資人是什麼概念?投一百萬,一年就可以回本,兩年三年就可以掙錢,盡管投資額不大,但是可以永續經營。“全國體育產業要真正發展起來,還是要靠千千萬萬個財務投資人。我們希望各地在發展體育產業的時候,抓大沒錯,但千萬不能放小,抓大不能放小,這樣體育產業才能形成全社會的網絡,支撐體育產業可持續的發展。”
對於政府在地方體育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張林認為政府關鍵是把政策制定好、把環境營造好,從而吸引更多的資本、更多的市場主體來到地方,也為本地人和外地人的體育消費提供良好條件。“體育產業說到底是一種機制,要根據當地自身的體育基礎、自然稟賦和社會人文條件,把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賽事做好,形成當地自身的特色,形成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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