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重拳規范高價引援
2017年05月25日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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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5月24日,中國足協連發足球字〔2017〕253號和足球字〔2017〕254號兩份文件,對調整中超、中甲聯賽U23球員出場政策和限制高價引援發出通知,要求各職業俱樂部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足協在足球字〔2017〕253號文件中指出,為進一步通過職業聯賽鍛煉年輕球員,鼓勵俱樂部加大培養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力度,經研究決定:從2018賽季起,中超、中甲聯賽俱樂部在參加中超、中甲聯賽、中國足協杯賽的過程中,各俱樂部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U23國內(港澳台除外)球員,必須與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外籍球員人數相同。
在足球字〔2017〕254號文件中,中國足協指出,為限制職業足球俱樂部追求短期成績、盲目攀比、高價引援、哄抬價格的行為,維護職業足球聯賽市場秩序,促進職業足球健康、穩定發展,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夏季注冊轉會期起,對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征收引援調節費用。對於有關俱樂部通過轉會引入球員的資金支出,將收取與引援支出等額費用,該項費用全額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用於青少年球員的培養、社會足球普及和足球公益活動。各俱樂部應當從中國足球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規范引援行為,理性投入,依法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引援合同管理和備案工作,嚴禁通過簽署陰陽合同等手段獲取非法利益。
中國足協明確表示,將制定完善具體實施辦法,希望各俱樂部認真貫徹落實。
(責編:趙欣悅、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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