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開出大罰單 不握手和掌摑隻差1場停賽

廣州恆大上一輪在天津權健的主場輸球又折兵。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廖藝 攝
中國足協昨日開出罰單,對廣州恆大“賽后未與裁判員握手”事件作出處罰。恆大隊長鄭智被停賽4場並罰款人民幣4萬元﹔梅方、馮瀟霆、保利尼奧、高拉特、王上源、曾誠、鄒正、黃博文、於漢超、鄭龍10名球員被通報批評並各罰款1萬元﹔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另外還被罰款10萬元。對“未握手”事件作出如此重罰,並且涉及人數之多,在國際足壇也屬罕見。
過往多次“不握手”未被罰
在中超第15輪廣州恆大客場對天津權健的比賽結束后,廣州恆大隊員僅與權健球員握手進行謝場儀式,並沒有與當值主裁判及兩名助理裁判握手。
賽后,恆大俱樂部對鄭智進行了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內部處罰。中國足協沒有按慣例舉行聽証會,只是要求恆大俱樂部作出書面說明。
2010年的大連實德、2011年的北京國安、2013年和2014年的遼寧宏運、2015年的上海申花都曾發生過拒絕和裁判握手的事件,但當時中國足協都沒有處罰。在2017年4月發生了中甲球隊大連一方球員朱挺拒絕和裁判握手的事件后,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下發了通知,明確指出對賽后未履行握手儀式的參賽球隊和個人將進行處罰。
中國足協在昨日的處罰通知中列出了所依據的條例,分別是紀律准則的第49條和第105條。第49條是“從重處罰”,而第105條是“未列明行為”。“未列明行為”與“解釋權歸XXX所有”幾無區別,這正是外界質疑中國足協不是“法治”而是“人治”的焦點所在。
坊間有消息稱,足協最初曾考慮過將11名恆大場上球員全部進行停賽1輪的處理,但考慮到恆大球員還是和權健球員握了手,重罰勢必會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這才作罷。廣州恆大內部處罰鄭智也給中國足協提供了“台階”,最終中國足協也隻將火力對准了隊長鄭智。
“不握手”和“毆打”的區別
廣州恆大全隊受罰,讓中國足協的另外兩份罰單顯得異常低調,但那也是外界批評中國足協“人治”的火力點。江蘇蘇寧與北京國安在聯賽第14輪發生沖突,國安外援伊爾馬茲掌摑李昂吃到紅牌。中國足協昨日開出罰單,李昂因為“對對方球員做出不適當行為,加劇了賽場混亂,造成惡劣影響”被罰停賽4場和罰款2萬元﹔伊爾馬茲的掌摑變成了“推擊對方球員,造成惡劣影響”,被停賽5場和罰款2.5萬元人民幣。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伊爾馬茲掌摑對手所遭受的處罰,比未與裁判握手的鄭智僅多停賽1場,罰金還少了1.5萬元。另外,中甲球隊保定容大對陣武漢卓爾的賽后,裁判在更衣室內被毆打,處罰只是俱樂部罰款10萬元﹔賽區空場1場(場均不到7000人)並罰款5萬元﹔已經辭職的董事長孟永立禁入賽場兩年並罰款10萬元。
“不和裁判握手”與“毆打裁判”之間,處罰的差距讓人看不明白。
恆大罰金已達37.8萬元
更鮮明的對比是,在認為奧斯卡將球惡意悶向自己隊友后,陳志釗上前推倒奧斯卡的動作,招致的處罰是停賽7場和罰款3.5萬元。秦升踩踏維特塞爾腳面的動作被停賽半年,而江蘇蘇寧球員楊博宇踩踏延邊富德球員金波的膝蓋,判罰只是停賽4場。
中國足協在一系列的重罰中標准不一,飄忽不定地“為罰而罰”,都成了這個協會難以積累公信力的關鍵。“處罰”作為一個手段,在中國足協手中的“威懾作用”虛無縹緲,即使對秦升做出了禁賽半年的重罰,中國足球場上的暴力事件依然不斷,“處罰”最終竟然成為外界質疑的“斂財工具”。
根據中國足協官方自2017年1月至今公布的罰單,僅中超聯賽俱樂部和賽區,中國足協就已開出159.9萬元的罰單,其中涉及廣州恆大和廣州天河賽區的罰金達3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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