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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在“搶娃”,各地在“搶電競”?

雷  煜
2018年01月15日07:49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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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電競在“搶娃”,各地在“搶電競”?

 ■本專題策劃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雷 煜

■本專題撰文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白志標

■特邀嘉賓 國家體育總局科研所研究員 胡利軍

阿裡體育電子體育事業部總經理 王 冠

寒假將至,如何讓孩子遠離游戲,多進行戶外運動成為不少家長頭疼的問題。近日,一系列與電子競技有關的新聞吸引著眾多家長的眼球,新華社刊發了一篇《我們拿什麼跟電競搶孩子?——一份關於電子競技的調研報告》,提出了電子競技管理不規范,難以像傳統體育項目那樣的協會管理模式,仍然難解決諸如一味追求商業回報、青少年沉迷等問題。另一邊廂,我國多個地方已經將電競產業作為本地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比如上海要打造電競之都,全國至少有6個地區已有打造“電競小鎮”的規劃,而目前正在進行的世界電子競技運動會(WESG)亞太區總決賽也選擇在山東青島膠州市舉行。

電競依然在爭議中迅猛發展,它的未來會呈現怎樣的形態?本期三言兩拍特邀嘉賓對此作一番探討。

電競VS體育

電競運動急需管理和組織

白志標:今天,2017世界電子競技運動會(WESG)亞太區總決賽在膠州落幕,四個項目包括首次增設的女子組都決出各自冠軍。膠州政府也明確強調,將大力度建設“電競小鎮”,之前已經有6個市、區(縣)也稱建立電競小鎮。有說法稱,中國電競市場規模高達500億元之多,顯示出這個新興行業的巨大發展勢頭。但無論是最近新華社的關於與電競搶孩子的文章還是社會上對電競的態度,都說明電競依然面臨著最核心的體育屬性爭議。此外,電競市場現在表面火爆,不過猶如當年“土家掉渣餅”風靡全國時的野蠻生長,各種電競賽事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也更多是游戲開發商出於商業利益所為,與體育無關,更沒有一個全國性電競運動的體育組織協調對其進行管理。

王冠:其實,關於“電競是不是體育運動”,現在來看已經是個偽命題了,不要說國內早在2003年就認可了其體育項目特性並隨后將其列入正式比賽,去年先是亞奧理事會承認電競是體育項目並在室內運動會將其列為表演項目,接著10月國際奧委會也認可了電競,所以電競是體育這一點毋庸置疑。至於電競的獨特性,年輕化、高關注度,喜歡電競的人群最小7歲,門檻低、高吸引力、國際交往性強,這也是國際奧委會重視互聯網體育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年輕人之間具有黏合力,這些都優於傳統體育。但從整個行業規范來看,電競需要更高的組織和更強的運營者對其進行策劃和梳理。目前還沒有第三方組織或者說權威體育協會組織。如果大家都各自為政,一盤散沙,那誰都玩不好,電競需要標准,由市場來提建議,然后由全國性權威組織來發布。

胡利軍:說實話,雖然電競成為正式體育項目已經10多年了,但人們對它的認識還是停留在游戲層面,或者說認為其“誤人子弟”。一個新興體育項目確實需要時間讓社會認可,好在現在亞奧理事會和國際奧委會都已經認識到電競對青少年的影響。其實,我倒認為,電競可以說是最符合運動由游戲到競技特性的。我們知道,任何運動最初都源於游戲,所以現在電競行業也沒有必要特意或過分強調電競與電玩的差別,我們現在推廣校園體育不正是強調從體育的游戲性出發嗎?唯一的區別是青少年的興趣不同,傳統體育需要各種措施去促使青少年喜歡,電競則是青少年真心喜歡,所以這其實是對現在的教育、引導方法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至於說電競的管理、規范,我認為刻不容緩,體育部門應聯合有關方面有所行動了,這方面顯然已經遠遠落后於電競運動乃至整個電競產業的發展。最近,中國武協開始針對國內的各種商業性武術搏擊賽事出台管理征求意見稿,當然電競畢竟不同於其他運動項目,但在賽事、項目規劃發展方面,如果進入體育協會化管理,無疑會對這個項目的發展有促進作用。

搶娃VS搶電競

健康引導大眾認識電競是關鍵

白志標:應該說,家長跟電競“搶孩子”和多地“搶電競”並不矛盾,出發點都是基於“利益”,家長的“利益”是為了孩子的前途著想,擔心孩子沉迷電競耽誤學業,可以設想一下,如果中考或高考可以加分,家長對電競的態度是否會不一樣呢?而多個城市高調表態建設“電競小鎮”“電競之都”更是“利益至上”,看中孕育著巨大商機和機會的電競市場,因此才會出現與家長們“躲電競”截然不同的“搶電競”態度。

王冠:20年前,大家也認為踢球是不務正業的,電競作為一個腦力運動的非常好的載體,怎麼健康引導,不僅需要賽事組織方和產品方,還需要家長和教育部門等一起來想辦法,以正向的方式告訴人們,這可以成為職業,不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具體要根據自身情況避免讓孩子過於沉迷。電子競技產品其實是一種訓練和教育工具,鍛煉人們的身體和頭腦能力,家長與其天天阻止孩子,還不如和孩子一起玩,了解孩子的興趣,興趣是影響孩子一生的。在我們國家,不少家長會定一個目標讓孩子去完成,反而忽視了孩子的興趣。我相信,等到“80后”“90后”的一代成為家長,他們的觀念肯定會跟上一代的家長有所不同,應該讓孩子在合理的、允許的范圍內去從事競技游戲,就像踢球,是年輕人的一種社交、娛樂方式。

胡利軍:如果說家長跟電競“搶娃”還屬於感情用事的話,那麼爭搶“電競之都”“電競小鎮”,我覺得有些飢不擇食的感覺,跟這些年各地爭搶大項目一個道理。全國各地搶“小鎮”頭銜,是不是需要呢?有沒有可能呢?有過怎樣的詳細論証和規劃呢?從現在公布出來的要建電競小鎮的城鎮(區)來看,其內容基本相同,而且不乏是以房地產為核心的,真正從電競行業規范等方面考慮的基本沒有。好在國家也出台了相關規定,對特色小鎮的規模、發展等有了規定,而且明確不能隨便叫某某小鎮。

“電競之都”VS“電競小鎮”

兩者發展仍是“摸著石頭過河”

王冠:“電競之都”和“電競小鎮”是思路和模式上的區別,相同的是產業化,“電競之都”是整個城市的規劃,而“電競小鎮”則主要指產業園區。需要說的是,現在的“電競小鎮”更多集中了地產,發展有好有壞,每個地方有各自的發展方向,成為電競小鎮一定要有內容和產業運營、人員服務﹔“電競之都”的發展范圍更廣,有相關企業、眾多俱樂部、數量不菲的電競館、人才培養、規范的賽事體制,需要當地體育部門、文化部門、行業協會等的協同。理想的電競小鎮,肯定是要有收入的,有的是從經濟發展而來的,有的是從產業服務發展而來的,它要解決的問題包括解決城市和地方的就業、稅收,還有就是要看電競小鎮是商業性質還是產業開發園區性質的,后者則是包括電競館、教育、開發等一個產業系列的。至於電競小鎮與傳統體育中心相比,后者僅服務體育產業的,更多是用於賽事、健身、表演,功能相對較少,而電競小鎮則是跨產業的,是多產業形態,功能更多。

白志標:我聽了膠州市領導關於當地建設電競小鎮的設想,根據介紹,當地是青島的制造基地,正在打造智能研發制造的特點,其電競產業發展方面涵蓋了電競研發、電競投資基金、電競賽事的舉辦和運營、電競教育和培訓、電競設備的研發,以及相關聯的上中下游產業,從招商到規劃,當地都出台了相關政策,其實跟其他聲稱建電競小鎮的規劃沒有多大差距。我覺得,因為電競是個新興產業,所以電競小鎮或電競之都也沒有一個特定的模式,現在所謂的規劃都是設想,但究竟如何發展依然是摸著石頭過河,比如這次膠州建的比賽館,是花了45天用氣膜材料建成的,說是國內第一個專門用於電競比賽的場館,但內部設施包括場館布局至少我沒有感覺出是電競這個項目特有的。

胡利軍:從全國特色小鎮到全國體育休閑小鎮,再到電競小鎮,其實這些概念也是這兩年才新出來的,所以說哪種模式更適應電競的發展還談不上,還處於摸索階段,至於電競小鎮的收入現在還更多是概念性的描述,因為電競這個行業的發展在我國也還是初級階段,別看市場廣闊,但存在的壁壘和難點也很多,說得簡單點,哪天央視體育頻道轉播或直播了,電競才算是真正走上台面。

(責編:楊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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