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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身陷“穿衣門” 此刻心疼寧澤濤

梁軍
2018年08月22日08:43 |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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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孫楊身陷“穿衣門” 此刻心疼寧澤濤

孫楊“穿衣門”仍未停息。雅加達亞運會進入第二天,孫楊獲得800米自由泳冠軍,這次孫楊改穿代表團指定品牌領獎服,但他遮擋了品牌標志。孫楊此舉難以視為違規,但還是引起爭議。

支持聲:商家博弈,與運動員無關

贊同孫楊的輿論認為,孫楊在亞運會上努力拼搏,為國爭光,尤其在首日比賽的領獎台上,由於發生故障,他要求重升國旗,維護國家榮譽的舉動贏得好評無數。至於孫楊不穿代表團指定領獎服,以及孫楊穿回指定領獎服,但身披國旗遮擋品牌標識的舉動,輿論認為,這需要贊助商之間進行協調,與運動員本人無關。

支持孫楊的輿論還表示,在孫楊穿衣門的事件過程中,為代表團提供領獎服的指定商家發表的聲明有些上綱上線,比如,“對國家形象和規則的尊重有重大影響。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支持孫楊的輿論進一步認為該贊助商的聲明有營銷作秀的嫌疑。同時,還認為商業糾紛不應該綁架運動員。

批評聲:違背契約精神,孫楊已違規

不過,大部分輿論還是認為孫楊的舉動是錯誤的,嚴重違反了契約精神。而這種違背契約的舉動,其所造成的損害不可低估。

體育競賽發展至今已經有了一套相對成熟的規則體系,這其中就包括商業規則。在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2016年12月2日發布的一篇由政策法規司起草的《關於對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試行合同管理的通知》中就寫到:各單位應當全面了解運動員進入國家隊之前已經簽署的商業合同情況,妥善處理好各方面關系,避免合同之間的沖突。同時要注意本項目運動員商業開發合同與中國奧委會、國際奧委會的整體開發計劃和奧運會等重大賽事運動員商業開發合同的協調。

況且孫楊比賽第一日所穿的服裝,還出現了某國產汽車和手機的中文和LOGO標志,兩者均是孫楊個人的贊助商。要知道《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關於2018年雅加達-巨港亞運會的商業指引》的文件第I點第2條中規定:禁止除服裝或運動裝備生產商以外的商業標志,出現在運動員或其他亞運會參與者的衣服、配飾,或其他穿戴裝備、比賽裝備上。因為賽會贊助商為比賽提供了巨大財力。正如早前俄羅斯世界杯,克羅地亞球員洛夫倫在邊線喝了非世界杯官方贊助商品牌的飲料,結果被罰款。

顯然,孫楊在首日比賽頒獎儀式的著裝選擇既不合理也不合規。在次日比賽頒獎儀式上雖然改穿指定品牌領獎服,但刻意掩蓋品牌標識的舉動也表明利益的博弈。

孫楊被網開一面,對寧澤濤不公平

孫楊為維護個人贊助品牌利益,不顧整體利益的舉動,其本人和代表團都沒有明確的回應。此事至今沒有明確說法,而孫楊仍在參加比賽。這很難不讓人想起缺席了本屆亞運會無緣在男子100米自由泳項目上參加衛冕戰的寧澤濤。寧澤濤當年被國家隊除名,就是他簽約了國家游泳隊官方贊助商的競品。由此,才引來了中國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對寧澤濤的封殺,以及寧澤濤自我孤獨式的反抗。有網絡評論稱:“此刻心疼寧澤濤”。

當面對同樣的問題時,為何對孫楊網開一面,而對寧澤濤不依不饒。或許,孫楊耀眼的成績是他免於處罰的護身符,但這樣就損害了公平。因而,對待孫楊穿衣門,有關部門不能聽之任之,在追求金牌和遵守契約之間,必須做出正確的抉擇。

(責編:歐興榮、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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