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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藥檢風波”檢測程序不規范又何談權威

徐立凡
2019年01月29日05:08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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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

反興奮劑檢查機構與運動員之間相比,后者維持程序正義的成本更高。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官網1月27日刊登文章稱,去年9月,中國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IDTM(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興奮劑檢測時,與反興奮劑測試員發生沖突,裝有血液樣本的瓶子被孫楊方面的安保人員用錘子砸碎,還稱孫楊或將因此面臨終身禁賽。

中國游泳協會同一天發布聲明辟謠,稱因IDTM的興奮劑檢查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証件和護士執業証,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及相關國際標准,運動員認為本次檢查是非法和無效的,從而導致本次檢查無法完成。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也認定,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

IDTM三名檢查人員中的一位也証實,他只是臨時“尿檢官”,本人不是做相關工作的,因與主檢測官是高中同學,被電話臨時叫過去幫忙。衣著不正式,也沒有資質証明,最終被拒於門外。

孫楊何以成了弱者

至此,事情算是真相大白了,但還有很多疑問待解。問題根源在哪?

一些補充細節或能提供更多答案。孫楊委托的律師在律師聲明中指出,IDTM曾將三名工作人員的不實報告提交至國際泳聯。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証會,律師出席了此次聽証會,孫楊本人、孫楊的証人和IDTM的証人均接受了詢問。到今年1月3日,國際泳聯才做出裁決。

結合中國游泳協會的聲明,檢查並未完成。所以,IDTM那三個人提交的肯定不是血檢、尿檢樣本,而隻能是事件報告。

可以推測,國際泳聯是依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第二條第三款召開的聽証會。該條款規定,“接到經反興奮劑規則授權的檢查通知后,在沒有令人信服的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能按照規定完成樣本採集或拒絕接受樣本採集,或者其他逃避接受樣本採集的行為”,可以算作違禁。

這是相當有偏向性的條款認定。其漏洞在於,反興奮劑檢查有可能因其不專業、刺激性的檢查行為,導致被檢查對象情緒波動,但被檢查對象的情緒波動,有可能被主觀認定為故意逃避檢查。在這一規則下,運動員隻能花不小的代價在聽証會上找公平。

也就是說,反興奮劑檢查機構與運動員之間相比,后者維持程序正義的成本更高。這就決定了運動員在此項合作與博弈中的弱勢。

反興奮劑檢查規則“一地雞毛”

不管怎麼說,孫楊通過聽証會找回了公平。但不是所有無辜者到了這關,都能找到公平、找到真相。

由於查興奮劑的証據太難了,所以在聽証會上有“優勢証據制度”,即如果全案証據顯示運動員服用興奮劑的可能性明顯大於其不存在的可能性,就基本可以認定服用興奮劑的事實。這是相對主觀的認定。

所以,孫楊被裁決沒有違禁,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IDTM的程序做得實在是太差了。

在體育行業,反興奮劑屬於絕對的道德正確,因而得到各國、各單項國際體育組織的廣泛支持。但在規則設置上,無法平衡的地方不少。

像“生物護照”規定,運動員需要提供常年身體指標,反興奮劑檢查機構會通過看運動員的身體指標是否發生突變,來判斷是否有可能服用了興奮劑,這就觸碰了運動員的個人隱私。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也並不總是那麼順暢。WADA負責協調不同體育項目的禁藥清單,而第三方機構是要掙錢的。后者總是期望搞個大事情來提高身份,所以難免做些不按規則辦的事。去年9月針對孫楊的這一幕,就像這種手段。

此外,反興奮劑檢查暗箱操作制造的不公平也不少。典型例子就是濫用“治療用藥豁免許可”。運動員如果有病要治,在申請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使用藥物的,即使藥物中含有興奮劑。但有媒體估計,得到豁免最多的是美國運動員,其他國家的運動員被批准的比例要小得多。BBC曾報道,自行車獨立改革委員會表示,濫用“治療用藥豁免”在體壇十分常見,90%都是為了提高比賽成績。

所以,反興奮劑檢查很重要,但並不是重要就全對。這一行裡,也大有貓膩。

(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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