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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體育消費,激發產業活力 打造現代化經濟體系新支柱

陳偉
2019年10月11日16:42 | 來源:人民網-體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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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展體育產業對於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健康中國2030戰略、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義。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抓重點,攻難點,助力新時代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注重綜合配套,加強體育領域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相關制度和政策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以2014年10月20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簡稱“46號文”)的發布為標志,我國體育產業邁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2014-2017年,全國體育產業增加值從4141億元增長到7811.4億元,體育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率為24.6%,遠高於GDP 7.1%的年均增長率。

《意見》著力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從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產業政策、促進體育消費、建設場地設施、加強平台支撐、改善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融合、強化示范引領、夯實產業基礎等十方面綜合施策,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的“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要求。

《意見》堅持民生導向,從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發,聚民心、順民意﹔堅持問題導向,從體育產業發展實際出發,出實招、求實效﹔堅持創新導向,從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謀劃,敢突破、善突圍﹔堅持競爭導向,從發揮市場決定作用出發,育主體、搭平台﹔堅持融合導向,從體育產業發展規律出發,“+體育”、“體育+”。

二、釋放制度紅利,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強化試點探索和示范引領。

當前階段,體育行業改革尚未到位,政府、事業、企業、社會組織等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產業化起步較晚、市場化程度不高,在經濟轉型、消費升級的大背景下,體育有效供給仍然不足。在新時代,迫切需要充分調動和有效利用各種要素,特別是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意見》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釋放發展潛能,內容涉及深化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改革、完善賽事管理服務機制、深化場館運營管理改革、推動公共資源向體育賽事活動開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國字頭體育資源的公開化交易、政府投資體育場館的企業化運營、利用公共自然資源開展體育賽事活動等是其中的亮點。

三、激活消費熱情,實施全民健身行動,讓體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和基本需求。

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動力源自體育消費的擴容提質。長期以來,我國體育消費基礎差、水平低,突出表現為:人均體育消費僅為1000元左右,遠低於發達國家400美元左右的平均水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佔總人口比重約為1/3,農村居民僅佔1/10左右﹔體育消費結構不合理,服務消費比重低﹔青少年體育教育過度重視體育成績教學而忽視體育習慣培養,不利於鞏固長期體育消費基礎。

《意見》提出確定一批國家級體育消費試點城市,優化體育消費環境、出台鼓勵消費政策、開展體育消費試點、培養終身運動習慣等政策措施。同時,《意見》也體現了以人為本發展體育產業的基本理念,延長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時間、打造“15分鐘健身圈”等都值得我們期待。

四、優化發展環境,通過完善產業政策、強化要素保障,促進體育產業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

體育產業是未來的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發展潛力巨大,但從現實來看,支撐體育產業結構轉型、高質量發展的要素和政策仍然不平衡、不充分。

《意見》從產業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攬子舉措。在產業政策方面,提出落實已經出台的稅收優惠、房產土地、電氣熱價格等政策,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目錄和標准,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的市場化運營,支持體育協會的無形資產開發。以強化要素保障為目標,提出加快解決體育企業融資難問題,鼓勵開發體育保險產品等措施﹔大力發展互聯網+體育,開展全國體育科技創新大賽等措施﹔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設立體育產業相關專業,完善教練員評價制度。特別是在土地利用、場地設施建設方面,提出在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統籌考慮體育用地布局,組織實施全面健身提升工程,開展全國社會足球場設施建設專項行動,推動學校體育設施與社會體育設施的雙向開放。這些措施都是針對體育產業發展短板提出的,相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動體育產業加快跨越“幼稚成長期”。

五、培育主體載體,通過資金平台、發展載體建設,促進體育產業主體的壯大。

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一批骨干型企業的支撐。從我國體育產業組織現狀來看,呈現多、小、散、亂、弱的特征,特別是在體育服務領域,資產和業務收入過億元的企業屈指可數。我國體育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是缺乏國際水平的產業主體和公益性平台。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意見》以平台和載體建設為抓手,提出了壯大市場主體和構建政府引導、市場決定、社會參與的分工體系思路。在加強平台建設方面,提出研究設立中國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推動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等措施。在發展載體方面,提出支持建設一批體育服務綜合體和培育運動休閑特色小鎮,探索體育產業試驗區建設,設立國家體育產業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相信在此支持下,未來3-5年我國將會涌現出一批規模大、效益好、模式新的體育主體。

六、改善結構布局,優化空間布局,推動體育產業發展融入國家產業升級和空間開發戰略大局

體育產業是未來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支柱。但目前由於體育市場化、產業化程度較低,發展仍滯后於我國改革開放進程和產業轉型升級步伐,脫離於空間開發方面的重大戰略。

《意見》在結構和布局兩個方面提出了一攬子措施。在改善產業結構方面,提出到2022年體育服務業增加值佔體育產業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60%,冰雪產業總規模超過8000億元。在優化產業布局方面,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海南等區域為重點,發展體育產業﹔鼓勵各地以資源稟賦為依托,差異化發展﹔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發起、組建國際體育產業聯盟。以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空間布局為抓手,體育產業發展的輻射力、帶動力和綜合效益將會大大提升。

七、促進產業融合,實施“體育+”行動,推動體醫融合、體旅融合、體教融合,拓展體育產業發展新空間。

產業融合是一個基本趨勢,融合創新是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在技術創新和產業融合的背景下,會涌現出一批新業態、新模式乃至新產業。隻有加速體育與其他產業融合,才能拓展體育產業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帶動相關產業協同發展。

為此,《意見》提出實施“體育+”行動。在體醫融合方面,明確提出鼓勵醫院培養和引進運動康復師,開展運動促進健康指導,為不同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在體旅融合方面,實施體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大力發展森林體育旅游。在體教融合方面,推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專業教練員、退役運動員、體育培訓機構等為學校體育課外訓練提供指導等。如何真正打破部門分割、形成跨域協同,實現精准施策,是“體育+”行動成功的關鍵,對此,《意見》相較於以往及同類文件做出了較大突破。

有了好的政策,更需要扎實到位的落實。為此,《意見》進一步在統計、組織、分工、機制等方面下功夫,確保相關措施能夠有效落實。在期待與展望的同時,我們更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多部門協同聯動、各級政府強化落實、社會主體積極參與的有力推動下,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明天將會很快到來。

(作者: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陳偉)

(責編:楊磊、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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