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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連中國]健身房,為何走不出你的“套路”?

人民網聯合報道組
2019年11月12日14:11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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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星燃健身房人去樓空。何萌 攝

  “以后什麼健身卡我都不會辦了。”今年3月,就讀於長沙某高校的小高花了近3千元在學校附近的長沙星燃健身房辦了一張年卡,不料還沒來得及去上幾次,健身房突然人去樓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小高沮喪地說,“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現在一直在等消息。”

  小高的遭遇並不是個例。7月2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健身服務已成為2019年上半年消費投訴重災區。近期,人民網記者在多地走訪時也發現,消費者在選擇健身服務時,容易遭遇辦卡容易退卡難、健身教練水平參差不齊、健身房老板跑路等問題,且大部分受訪者反映解決無門。

  專業水平參差不齊,健身有可能得“拼命”

  “身體是一輩子的,投資身體才是最大的投資。”在昆明的一家全國連鎖健身房,健身教練多次熱情地對小李進行課程推銷。由於工作性質,小李頸椎、腰椎時有不適,而教練推薦的課程,號稱可以解決小李的問題,一節課500元,至少要練2個月共40節課才有成效。正當小李心動時,他偶然聽說這些教練們是健身房花了一萬多元安排去上海學習,回來就上崗的。這讓小李對“速成”教練的水准產生了懷疑。最終,他沒有購買課程。

  在武漢某健身房,會員們正在鍛煉。肖璐欣 攝

  丁丁是一名體育老師,也在武漢不少健身房鍛煉過。她坦言,國內私教的門檻較低,有些教練沒經過系統的培訓,自身能力很差。“一看就沒有運動經驗和訓練痕跡,買課后很難讓會員對訓練成果滿意。”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目前健身教練的証書分為體育總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認証,國際國內協會的証書以及各種培訓學院的証書,很多証書能夠買賣。在網絡上,也有大量培訓學校打著零基礎培訓的旗號,稱隻需要參加1到3個月的培訓,就能成為高薪健身教練。

  教練不專業,除了讓人不滿意,更可能給消費者帶來身體的損傷。南京的麗麗就遇到過一位不靠譜的教練。在她剛開始鍛煉時,教練曾讓她做“負重深蹲”的動作,且未說明注意事項,麗麗每次做完都感到膝蓋很痛。后來通過打聽,她才發現此前的動作是不規范的。好在發現及時,麗麗的身體並未受到嚴重損傷。

  不是所有健身愛好者都這麼幸運。北京鄭先生在健身房健身時,恰逢李先生在旁邊使用龍門架做引體向上,龍門架突然倒塌,將鄭先生砸倒導致胸椎骨折。因健身房拒絕賠償,鄭先生遂將會員李先生和健身房訴至法院,日前,海澱法院審結了此案,並判決健身房賠償鄭先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3.5萬余元。

  教練更像推銷員,辦卡容易退卡難

  採訪中,不少健身愛好者向記者大吐苦水:部分健身教練教得不怎麼樣,銷售水平倒挺高。健身達人王女士告訴記者,“我的健身教練每個月要賣出12萬元的私教課,這是硬性的績效考核,完不成就會影響收入。”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健身房的盈利主要來自於會員卡和私教課,私人教練作為賣課的主力,業績直接決定他們的收入,不少私教也就被迫成了銷售。

  教練水平不行,會員們對訓練效果不滿意,自然想要辦理退卡。此時,不少健身房卻一改推銷時的熱情,或不予退卡,或收取高額退卡費。記者走訪多家健身房后發現,不少健身房都在公告中備注了“此卡此課程不退不換”的信息,僅有個別健身房聲稱可以退款,但要付30%手續費。

  某會員晒出的合同中標明“退卡須付30%違約金”。肖璐欣 攝

  健身房收取會員退卡手續費,這合法嗎?“關鍵要看健身房與會員簽訂的合同裡是怎麼規定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指出,“如果合同中對會員繳納退卡費有明確的規定且公平合理,那收取退卡費是沒有問題的,並不違法。”

  健身房憑空“消失”,消費者維權無門

  昆明斯邁健身門口的停業告示。符皓 攝

  2018年初,四川眉山的張先生在工作人員的強烈推薦下,在一家即將開業的健身房以優惠的價格購買了一張年卡。然而距離約定開業的時間過去了幾個月,健身房卻遲遲不開張,直到健身房的裝修工人也集體消失,張先生才驚呼上當,“當時立即報了警,但一年多了,我也沒得到任何回音。”

  “健身房突然就空了,不少會員放在健身房的個人物品都沒能取出來。”家住鄭州的任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接連趕上過兩家健身房老板跑路,前后損失了6千多元。“其中有一家還是全國連鎖的健身機構。”

  類似這樣的鬧心事,成了不少健身愛好者的痛點,“遭遇健身房跑路該去哪兒維權”,成了大家心中共同的疑問。就此,記者聯系了各地有關監管部門,截至發稿前,武漢、長沙、海口、昆明、西寧等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暫未作出回應。部分地區甚至還出現不同部門間職權不清的情況。昆明市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協會日常隻負責登記消費者的投訴,並進行核查,日常監管工作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坦言,曾經接到過不少人對健身房的投訴,但消保委不具有執法權,隻能從中協調。

  邱寶昌分析,各地監管部門出現職權不清的問題,是有現實因素的,“健身房歸各地體育局管理,有關預付卡的政策由商務部門制定的,日常執法則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由於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且沒有上位法,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門容易出現管理脫節。”

  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擬訂詳盡標准

  “《全民健身條例》於2009年出台,至今已經10年,但國家層面一直沒有制定配套實施細則。”青海立卓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愛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對於健身活動站點和體育俱樂部,條例只是作了原則性的規定。迄今為止,全國僅北京市體育局在十多年前發布過《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規范》(試行),其他地方的健身房基本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王愛玲分析,政府監管缺位、相關法律法規空白是導致健身房不規范的原因之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的孫承龍律師則認為,健身房老板跑路后,公安機關一般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立案,導致犯罪嫌疑人違法成本較低。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對這類糾紛局限於調解,基本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管。

  其實,這令消費者們怨聲載道的健身房預付卡制度,並非是健身行業的“專屬”,其廣泛存在於美容美發、超市、足療、美甲等行業。對此,王愛玲建議,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把登記關,在經營場所、固定資產、注冊資金、營業額、人員執業資格等方面,對相關行業擬訂詳盡的標准。相關行業還應共同建立起行業協會或信息共享平台,並要求店家在開設之初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証金,以此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除此之外,專家也提醒消費者,在辦理健身卡前,可登陸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該健身公司糾紛狀況,並在網上進行健身公司的背景調查,以判斷該健身房有無繼續存續的能力。(於新怡、黃竹岩、陳曦、肖懿木、何萌、肖璐欣、孟凡盛、郭洪興、符皓、牟健、蔣瑩)

 

(責編:郝帥、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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