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體育

“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對體育活動的影響”網絡學術研討會舉行

2020年05月31日10:38 | 來源:人民網-體育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5月31日電(歐興榮)《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對體育活動有何影響近期引發了社會關注。5月30日晚,北京市法學會體育法學與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研究會、山西運城學院舉辦了一場網絡學術研討會,對此展開了積極探討。

全國人大近日表決通過了《民法典》。其中,第1176條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這一條款被稱為自甘風險規則。

來自全國多個省市的高校教師、法官、律師、體育工作者,共200多人參加了30日晚的網絡研討會,並在視頻平台及其附設的聊天平台進行了熱烈討論。山西運城學院政法系主任陳華榮表示,之所以聯合舉辦本次研討會,是希望能學習、貫徹、宣傳好《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的價值、意義和內涵,並進一步借鑒古今中外關於自甘風險規則的經驗,從理論和實踐上深化對該條款的認識,為以后司法適用提供借鑒和參考。

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岩在致辭中表示,本次研討會是《民法典》通過后,全國體育法律法學界就研讀民法典舉辦的首次學術活動。“《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的核心表述,除去但書,隻有50個字,但含義深刻,值得深入研究,其內涵、外延都需要仔細體會。”

在研討會專題報告階段,四位專家各演講了一個專題,包括《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的理解與適用、體育案件司法裁判中適用自甘風險原則的情況分析、體育領域適用自甘風險原則的羅馬法基礎、英美體育法領域適用自甘風險免責的分析,並各有一位專家對各演講分別進行評議。

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於善旭在總結中表示,《民法典》中自甘風險規則的確立,在適用范圍和適用解讀上可能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但總體來說,是對體育的極大利好。“此法條如何更好的適應體育事業發展,為體育提供保障、維護體育的權利,促進體育真正為人們的幸福和追求提供更美好的未來,是學習理解和適用該法條的重要意義。”

與會人士普遍認為,《民法典》規定的自甘風險規則,體現了法律對體育行業的時代關懷,對於促進全民理性、積極地參加體育活動,提高體育活動效率和質量,加強和完善體育法治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責編:歐興榮、胡雪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