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體育>>本網原創

北京暫停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 暫停開展籃排足等團體項目

2020年06月17日13:48 | 來源:人民網-體育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6月17日電 16日晚,北京市政府宣布即時起,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級別調整至二級。今天,北京市體育局發布《關於暫停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和部分體育健身場所開放的緊急通知》,宣布即日起暫停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暫停開放游泳場所、地下空間開設的體育健身場所和健身場所的淋浴設施,暫停開展籃球、排球、足球等團體及接觸對抗性運動項目。開放時間另行通知。其他開放的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二級應急響應期間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修訂版)》有關防控要求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全文如下:

北京市體育局關於暫停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和部分體育健身場所開放的緊急通知

各區體育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燕山體育運動中心,各有關經營單位:

  自6月16日起北京市應急響應級別由三級調至二級。根據本市復雜嚴峻的防控形勢和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暫停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暫停開放游泳場所、地下空間開設的體育健身場所和健身場所的淋浴設施,暫停開展籃球、排球、足球等團體及接觸對抗性運動項目。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開放的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二級應急響應期間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修訂版)》有關防控要求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市、區體育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指導體育健身場所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二級應急響應期間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修訂版)

北京市體育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二級應急響應期間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修訂版)

  針對本市疫情反彈的嚴峻形勢,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部署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體育健身服務,指導全市體育健身場所堅持科學精准防控,安全穩妥做好本市體育健身場所開放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於面向公眾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和各類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指從事國家體育總局正式公布的體育運動項目的經營單位)。

  二、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和二級應急響應期間各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堅持“三防”“四早”“九嚴格”,堅持分類指導、科學精准防控,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安全穩妥做好本市體育健身場所開放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基本防控措施

  1.嚴格員工健康管理和防護。對員工(含社會體育指導員、教練員等)嚴格落實本市有關經營單位用工人員要求,嚴格排查新發地等中高風險地區關聯人員,隔離期滿之前不得上崗。堅持實行員工健康狀況報告制度。對所屬員工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和健康教育,加強個人防護。

  2.嚴格健身人員查驗和登記管理。所有進場健身人員應掃描“北京健康寶”,實行“綠碼”准入制。落實體溫檢測、信息登記等措施。對拒絕接受掃碼、體溫檢測或體溫異常者,謝絕入場。健身人員應堅持科學佩戴口罩,隨身攜帶口罩,根據不同場景正確佩戴口罩。

  3.落實清潔消毒措施。強化場所衛生防控措施,確保清潔消毒等達到相關要求,場所的預防性消毒方法參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執行。每日對場地硬件設施、公共用品用具等進行預防性消毒,公用物品、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加強清洗和消毒。

  4.落實預約限流措施。實行健身人員電話、網絡預約制,進行限流管控,同時段相鄰健身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每日開放期間,要加強場地巡查和人流動態監控,發現有健身人員密集的情況,及時勸導疏散。

  5.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各類體育健身場所應建立科學、規范、及時、有效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發現有新冠肺炎症狀的人員,應立即採取暫時隔離措施,及時與當地疾控部門保持密切聯系,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二)室外體育健身場所開放要求

  1.室外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應注重加強問題排查整改,逐項排查防控措施具體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全面落實、不留死角,確保市民安全參與室外體育健身活動。

  2.堅持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離,人均運動面積不小於2.5平米。

  3.室外體育健身場所籃球、足球、排球等接觸團體項目及柔道、拳擊、散打等接觸對抗項目暫不開放,其他體育項目可有序開展。

  (三)室內體育健身場所開放要求

  1.室內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和健身人員分時預約、信息登記、體溫測量、佩戴口罩、控制人員流量密度等措施。公共健身器材設施應堅持“一客一用一消毒”。

  2.室內體育健身場所每日營業前后應打開窗戶採用自然通風,每天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30分鐘,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保証集中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回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

  3.運動過程中保持不小於1米的安全距離,人均運動面積不小於4平方米,室內體育健身場所最多人數按照30%限流開放。

  4.游泳場館、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的體育健身場所及各類健身場所的淋浴設施暫不開放。

  5.室內體育健身場所籃球、足球、排球等接觸團體項目及柔道、拳擊、散打等接觸對抗項目暫不開放。

  6.有關體育項目的培訓、健身輔導、團體操課等集體活動在保証人員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離的前提下,按照不超過平時培訓人數的50%組織開展。

(責編:胡雪蓉、張帆)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