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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建聯換鞋遭禁賽1場 籃協:未從招商中獲利

亢雪鬆
2016年11月04日08:07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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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籃協:未從招商中獲利

  中國籃協昨天下午宣布了對CBA聯賽第二輪發生的易建聯換鞋事件的處理結果,當事人被停賽一場,所在廣東宏遠俱樂部被罰款5萬。中國籃協方面表態,堅決維護贊助商在商務周期內的利益,同時也表示,不排除在CBA公司成立后開放運動員自由穿鞋的權利。

  開出罰單 易建聯認錯道歉

  前晚廣東隊與深圳隊比賽第二節剛開始,易建聯換下了此前穿著的CBA聯賽指定贊助商球鞋,並將其扔在場地內,光腳離場。下半場,他換上個人贊助商的球鞋試圖重新出場,遭到當值主裁判拒絕,CBA聯賽辦公室方面此后同意其穿著個人贊助商球鞋繼續比賽。這一事件經全國轉播,引發熱議。

  中國籃協昨天通報了處理結果,認定此行為“與職業精神和體育宗旨不符,也嚴重貶損了聯賽贊助商的形象和權益”,根據《CBA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十章第四條規定,決定給予易建聯停賽1場,核減廣東宏遠俱樂部聯賽經費5萬元。

  昨天上午,易建聯率先通過個人社交媒體進行道歉:“由於當時腳的不適與疼痛感一度讓我情緒起伏在場上作出不適當行為,造成不良和負面的影響,在此深感抱歉,我們都應有責任去維護好我們自己的聯賽。如有責罰我願接受,也會交托俱樂部繼續與籃協溝通。”

  允許換鞋 因考慮現場氣氛

  第一輪比賽后,中國籃協已經就周琦、王哲林等球員違規穿著裝備進行了通報批評,這幾名球員也都是更換了聯賽指定裝備后登場比賽。而前天易建聯卻可以穿上個人裝備比賽,正是此行為引發了關於“契約精神”和有規不依的爭議。

  昨天的媒體座談會上,CBA聯賽辦負責人張雄對當時情況進行了說明:“接到廣東隊與深圳隊比賽現場比賽監督與技術代表的電話說明了情況,考慮到易建聯第一次穿聯賽指定用鞋,可能引起腳部不適,當時技術代表提議,考慮到現場氣氛,能否同意廣東俱樂部提出的給易建聯的(個人贊助商)球鞋貼標后完成后面的比賽。”張雄也坦言,聯賽辦單方面同意了此建議,“事后來看是比較倉促的,不夠慎重,在此向廣大球迷表示歉意,而且(籃管)中心領導在支持球員穿著聯賽指定裝備的態度上一直是堅決的。”

  強化監管 不合格不許登場

  對於易建聯的行為,中國籃協在與相關贊助商方面溝通后獲得諒解,贊助商方面同時表達了希望嚴格執行聯賽管理規定。如果易建聯第四輪的裝備符合規定,才可以上場比賽,否則將不允許出場。

  這是李寧公司與CBA聯賽5年20億贊助合同的最后一年。前四年,他們允許其他品牌的簽約球員通過“買腳”的方式換得穿著個人品牌出場,但必須將品牌標志遮住。聯賽辦方面認為,指定贊助商已經做出了“很大的犧牲和讓步”。“今年取消‘貼標鞋’的決定權在李寧,這是他們應得的權益。”

  張雄透露,若干年前的CBA聯賽招商,為了使聯賽利益最大化,才與贊助商簽訂了將球鞋與其他裝備“打包出售”的合約。隨著CBA聯賽影響力日漸升溫,合約執行過程中也逐漸有指定球鞋的規定是否合理的爭議,其中便包括運動員個人的表態。而聯賽辦方面的回應是:“球員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注冊參加CBA聯賽,首先就要遵守聯賽的規定。”

  管辦分離 球員或有選擇權

  本賽季是CBA聯賽現行商務開發周期的最后一個賽季,昨天的座談會上還通報了CBA公司的成立情況。目前已經完成好工商注冊,推選出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

  籃管中心副主任李金生被推選為CBA公司董事長。他透露,即將成立的CBA公司的商務開發權已經剝離,在聯賽新的商務開發周期內,聯賽董事會將充分考慮各方利益、訴求,達到多方共贏。同時涉及球員管理、轉會市場、外援使用等情況,也將根據投資人的建議,制定完善行業標准。

  具體到放開運動員腳上的鞋,聯賽辦也表態:“隨著聯賽的發展,下個周期不排除把球鞋的權利單獨還給運動員。”張雄認為,“這是CBA聯賽進步的一個方面,球鞋放開更能體現我們球員的價值。而球鞋打包銷售,中國籃協並未從中獲利。CBA聯賽招商的經費,全部用於聯賽,中國籃協並未與俱樂部爭利。”

  ■體壇晨話

  朝令夕改怎能服眾?

  中國男籃一哥易建聯重返CBA的首秀,因一雙球鞋而變成一出鬧劇。不久前還因二度闖蕩NBA被贊“勵志哥”的他,一夜之間卻成為飽受爭議的“刺兒頭”,起因就是他在比賽中脫掉了CBA聯賽指定贊助商李寧品牌的籃球鞋光腳離場。

  易建聯脫鞋離場,看似是運動員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而行的意氣之舉,實則是他簽約的贊助商與CBA聯賽贊助商之間的一次博弈。中國籃協稱,易建聯棄鞋嚴重損害CBA聯賽形象,還稱“聯賽中沒有凌駕於規則之上的球員”。這番話,看似義正詞嚴,實則經不起推敲。

  首先,被NBA湖人隊裁掉的易建聯為何能在已過CBA球員注冊截止日期后,迅速重返CBA賽場?中國籃協為其大開綠燈是不爭的事實。有了注冊的先例,易建聯自然希望籃協能在“球鞋”一事上繼續特事特辦,對其穿著競品裝備睜隻眼閉隻眼。然而,這一次可不是籃協能說了算的事兒,“球鞋”一事關系到近五年來為CBA聯賽投了20億的主贊助商權益。

  其次,易建聯比賽中途棄鞋,欲改穿自己簽約品牌球鞋登場,起初遭拒,但在他回到更衣室拒絕比賽后,籃協竟同意他穿著競品球鞋重返賽場。

  籃協的這兩次妥協,無形中恰恰讓易建聯成為了“聯賽中凌駕於規則之上”的球員。你可以說,籃協的妥協是出於大局觀考慮,但是,連自己制定的規則都不能遵守,還有何立場和資格去說球員呢?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朝令夕改,難以服眾。

(責編:郝帥、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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