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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体育亟须填补法律空白

杨屾 梁璇

2015年01月12日09:31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职业体育亟须填补法律空白

  “说实话,我们已经过了用赢得世界冠军为国争光的方式激励青少年的时代,倒是现在的职业体育对青少年的影响非常大。而未来在整个中国的体育产业中,职业体育应该是主体。” 著名社会体育研究专家、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卢元镇今天在一个体育产业论坛上表示。

  在美国,体育产业的产值达到了4400亿美元,其中职业体育是美国体育产业的支柱。中国的职业体育,不论是足球还是篮球,虽然发展了20年,赢得了较高的关注度,但由于体制的局限,实际上一直处于伪职业化的状态。

  在上海政法大学讲师姜熙看来,实现真正的职业化,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保障。“以赛事转播权为例,目前,中超的赛事转播权,都是由中国足协打包售卖的,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可能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但是,体育又确实有其特殊性,如果各俱乐部自己出售转播权的话,那些成绩比较差的俱乐部,就可能出问题。而在美国,电视转播权在《反垄断法》中,是享有豁免权的,所以我们的相关法律,也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双全表示,在欧美发达国家,职业体育中运动员的个人商业行为是非常规范的。“英超运动员的合同都是有标准和范本的,比如,每周最多3个小时的公开采访,球员个人的商业行为,要通知俱乐部,且不得和俱乐部的赞助商有抵触等等。”

  事实上,律师和法律学者都认为,国务院《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对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有太多的利好。姜熙认为:“从文件上看,组建职业体育联盟,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了,关键要看体制改革是否彻底,能否行政化。这样,协会才能发挥指导作用,而把体育竞赛表演还给市场,体育竞赛表演有了好的产品,配以完善的法律保障,就会带动广告、赞助、旅游、互联网、视频等相关领域,体育产业本身也能得到很大的发展。”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责编:杨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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