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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管中心被判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2016年02月27日08:56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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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足管中心被判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日前就苏小春诉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足管中心),请求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支付工资等的人事争议一案进行了裁决,结果如下:足管中心与苏小春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足管中心于本裁决生效之日五日内,支付苏小春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的工资及福利等。

根据仲裁委员会落款为2月25日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认为:足管中心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的工作安排要求,拟实现本单位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转变,在其完成转变,撤销该单位事业编制之前,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分流安置的前期工作,并采取协商、自愿选择等方式,欲实现平稳过渡的诸多行为,并无不妥,但因足管中心于庭审中未能提供该单位已被撤销的相关证据,故其解除合同、停发工资的事实依据不充分,对苏小春提出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主张本委予以支持。

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2月24日曾表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在今年2月撤销。因此,如何继续履行与苏小春的聘用合同将是一个问题,但作为足管中心财务主管的苏小春并不认为足管中心已撤销,他表示需要相关部门提供足管中心已撤销的法律文件。

(责编:林露、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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