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工作会议说了啥?17条干货在这里
人民网武汉12月22日电(欧兴荣)中国足协今日在武汉召开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会上披露了一系列有关中国足球、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等方面的改革调整方案,内容很多涉及到方方面面,人民体育整理出其中17条相关干货。
1、改革足协内部管理架构
为加强青训工作,在原有青少部基础上,新成立男足青训部和女足青训部;
为加强对职业联赛的分级管理,拟将原有的执行局拆分为中超联赛部、中甲联赛部、中乙联赛部三个新部门;
为加强注册、转会等管理工作,拟成立注册管理部;
为加强俱乐部财务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拟成立准入审查部;
为加强裁判管理和培训工作,拟成立裁判管理部,并下设中超裁判工作组、中甲裁判工作组、中乙裁判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
将成立法务部,严肃查处赛风赛纪问题。
2、面向社会招聘专人人才
面向国内外招一批足球竞赛、训练、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担任青训总监、竞赛主管、裁判主管等职务,并将于明年开始试行中国足协与中超俱乐部、会员协会之间互相选派工作骨干到对方进行挂职锻炼的双向人才交流培养制度。
3、对俱乐部财务监管
成立准入审查部,并引入第三方审计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俱乐部账务的审查监管力度。新赛季继续实行引援调节费制度,严厉打击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行为。
4、裁判工作改革
2018年开始,每轮联赛都有计划的邀请国外高水平裁判员来中国执法,同时选派我国优秀裁判员赴国外联赛执法,通过双向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国裁判员业务水平;
推出职业裁判制度,建设一支职业裁判队伍;
中超联赛全面引进视频裁判;
中甲联赛全面实行底线裁判;
拟与北体大合作成立裁判员培训学院。
5、建立健全五大青训体系
建立健全“俱乐部职业青训体系、省市体育局青训体系、城市青训体系、体教结合校园青训体系、社会青训体系”五大青训体系。2019年,将严格俱乐部准入标准,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要有U19、U17、U15、U14、U13五支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梯队,每个中乙俱乐部要有U17、U15、U14、U13四支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梯队。每个俱乐部要成立自己的青训中心,设立青训总监。
6、布局国际、国内两类青训中心
建立一批由中国足协主导、国内统一标准的青训中心和两大国际青训中心(欧洲和南美),选送国内优秀青少年球员出国训练和比赛。同时,建立健全青训总监制度,逐步形成全国青训总监(2人)、区域总监(5-6人)和青训中心青训总监(每个中心1人)的模式。
7、突出青超联赛为青少年竞赛体系的核心地位
继续实施主客场赛制和单年龄段设置,推进校园足球队伍与职业U系列队伍同场竞技。各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在参加自己比赛的同时,也都要参加青超联赛。
8、深化教练员培训制度改革
下放D级教练员培训权给地方足协,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成立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扩大讲师队伍,增加培训频次。
9、完善运动员联合机制补偿与培训补偿制度
成立注册管理部,进一步严格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对拒不执行补偿政策的俱乐部依据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如可以进行罚款、扣除联赛分红、扣除联赛积分、减少转会名额、限制球队球员报名数量、取消准入资格等)。同时,进一步加强经纪人从业管理,对经纪人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联合机制补偿与培训补偿真正落到实处,打造出高质量、易衔接、可持续的中国足球青训体系。
10、推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
各俱乐部要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逐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渐实现俱乐部名称的中性化和非企业化。
11、加大扶持女足 重振“铿锵玫瑰”
普及校园女足,完善青少年培养体系,改革女足职业联赛,提高女足队员的保障和待遇,加强女足国家队建设。
实施以“男足带动女足”、“男足反哺女足”的发展战略;对发展女足的职业俱乐部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以职业联赛带动女足发展。
与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与高校共建女足高水平俱乐部,打造高水平的高校女足联赛。
12、2018赛季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外籍球员、U23球员出场相规定
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
外籍球员的累计上场人次,中超联赛为不得超过3人次,中甲联赛为不超过2人次,中国足协杯赛中不同级别联赛球队之间的比赛,外籍球员每场报名上场规定按低级别联赛的规定执行;
U23球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本队外籍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
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球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视情节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
13、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
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在2018年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14、港、澳、台地区球员参加职业联赛有关规定
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报名不超过1名“港、澳、台本土球员”(守门员位置除外),其转入球员占用俱乐部当赛季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在中国足球协会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时,港、澳球员凭“回乡证”、台湾球员凭“台胞证”办理。
15、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
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应在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或者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周边100公里内,启用俱乐部独立使用的训练基地。
训练基地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符合标准的人工草皮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训练基地的所有权可采取多种形式,俱乐部可拥有训练基地的所有权,或俱乐部实际控制人拥有训练基地所有权,或者租赁政府部门或地方足协拥有使用权的基地二十年以上。
本俱乐部一线队和各级梯队不实际使用的,不认定为俱乐部的训练基地。
16、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
2018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5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
2019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及其他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17、关于精英梯队联赛的有关事项
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将分为U19联赛和U17联赛。U19、U17联赛以分站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全年各进行5个阶段比赛,每个阶段各分为4个赛区,每赛区4队进行双循环比赛,每队全年共比赛30场。精英联赛拟定在2018年3月至11月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将同竞赛规程在2018年初下发。
参加2018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和甲级联赛的俱乐部必须组队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U19、U17联赛)。参加2018年中国足协乙级联赛的俱乐部须组队参加2018年中国足协组织的U15相关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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