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身陷“穿衣门” 此刻心疼宁泽涛
孙杨“穿衣门”仍未停息。雅加达亚运会进入第二天,孙杨获得800米自由泳冠军,这次孙杨改穿代表团指定品牌领奖服,但他遮挡了品牌标志。孙杨此举难以视为违规,但还是引起争议。
支持声:商家博弈,与运动员无关
赞同孙杨的舆论认为,孙杨在亚运会上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尤其在首日比赛的领奖台上,由于发生故障,他要求重升国旗,维护国家荣誉的举动赢得好评无数。至于孙杨不穿代表团指定领奖服,以及孙杨穿回指定领奖服,但身披国旗遮挡品牌标识的举动,舆论认为,这需要赞助商之间进行协调,与运动员本人无关。
支持孙杨的舆论还表示,在孙杨穿衣门的事件过程中,为代表团提供领奖服的指定商家发表的声明有些上纲上线,比如,“对国家形象和规则的尊重有重大影响。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支持孙杨的舆论进一步认为该赞助商的声明有营销作秀的嫌疑。同时,还认为商业纠纷不应该绑架运动员。
批评声:违背契约精神,孙杨已违规
不过,大部分舆论还是认为孙杨的举动是错误的,严重违反了契约精神。而这种违背契约的举动,其所造成的损害不可低估。
体育竞赛发展至今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规则体系,这其中就包括商业规则。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2016年12月2日发布的一篇由政策法规司起草的《关于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试行合同管理的通知》中就写到:各单位应当全面了解运动员进入国家队之前已经签署的商业合同情况,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避免合同之间的冲突。同时要注意本项目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与中国奥委会、国际奥委会的整体开发计划和奥运会等重大赛事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的协调。
况且孙杨比赛第一日所穿的服装,还出现了某国产汽车和手机的中文和LOGO标志,两者均是孙杨个人的赞助商。要知道《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关于2018年雅加达-巨港亚运会的商业指引》的文件第I点第2条中规定:禁止除服装或运动装备生产商以外的商业标志,出现在运动员或其他亚运会参与者的衣服、配饰,或其他穿戴装备、比赛装备上。因为赛会赞助商为比赛提供了巨大财力。正如早前俄罗斯世界杯,克罗地亚球员洛夫伦在边线喝了非世界杯官方赞助商品牌的饮料,结果被罚款。
显然,孙杨在首日比赛颁奖仪式的着装选择既不合理也不合规。在次日比赛颁奖仪式上虽然改穿指定品牌领奖服,但刻意掩盖品牌标识的举动也表明利益的博弈。
孙杨被网开一面,对宁泽涛不公平
孙杨为维护个人赞助品牌利益,不顾整体利益的举动,其本人和代表团都没有明确的回应。此事至今没有明确说法,而孙杨仍在参加比赛。这很难不让人想起缺席了本届亚运会无缘在男子100米自由泳项目上参加卫冕战的宁泽涛。宁泽涛当年被国家队除名,就是他签约了国家游泳队官方赞助商的竞品。由此,才引来了中国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宁泽涛的封杀,以及宁泽涛自我孤独式的反抗。有网络评论称:“此刻心疼宁泽涛”。
当面对同样的问题时,为何对孙杨网开一面,而对宁泽涛不依不饶。或许,孙杨耀眼的成绩是他免于处罚的护身符,但这样就损害了公平。因而,对待孙杨穿衣门,有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在追求金牌和遵守契约之间,必须做出正确的抉择。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