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第十屆足代會。圖片來源:Osports全體育圖片社。
本報訊 昨天,國家體育總局在京召開足球改革發展工作會議,會上對外公布了《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文件提出,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這標志著在體育改革中扮演“突破口”和“試驗田”角色的足協向著“去行政化”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今年3月,共有50條改革措施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正式出台,其中一條重要內容就是足協自身的改革問題。該文件指出,要明確足協的定位和職能,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足協,改變足協與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構架,完成足管中心由事業單位向社團常設辦事機構(協會秘書處)的轉變。
在此基礎上,昨天總局正式發布《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調整改革后的中國足協既是團結全國足球組織和個人共同發展足球事業、具有公益性質的社會組織,又是根據法律授權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國足球事務、具有公共職能的自律機構,承擔了體育部門在足球領域的管理責任。在完成相關職能轉變后,將適時撤銷足管中心及相關事業編制。足管中心領導班子成員(4人)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中國足協工作,免去事業單位職務,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據了解,足協與總局完成脫鉤后,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未來足協領導將不設行政級別,其領導機構的組成將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專業性,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地方及行業足球協會代表、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組成。
足協內部將建立健全管理機制,以及協會管理體系,完善足協內部治理結構、權力運行程序和工作規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
記者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