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全民健身“各得其所”(體壇走筆)

盧澤華

2017年06月07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近日,一段發生在河南洛陽市某籃球場的沖突視頻熱傳網絡。打籃球的年輕人和跳廣場舞的中老年人,因場地使用問題發生爭執,並有肢體沖突。該事件經媒體曝光后,立即引發輿論熱議。

  一起普通糾紛之所以引發洶涌輿論,與近些年廣場舞“四面樹敵”有關。因侵佔場地、噪音污染、妨礙交通等原因,廣場舞成為各大媒體頭條的常客。一項調查顯示,七成網友認為廣場舞存在制造噪音、擾亂秩序的現象。

  然而,廣場舞真當受“千夫所指”嗎?就在洛陽籃球場發生糾紛的同時,湖南省寧遠縣的近5000名廣場舞大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主動在高考期間“偃樂息舞”,開展“靜音護考”行動,向社會展現了廣場舞的正確“打開方式”。

  單因這起籃球場糾紛,就將廣場舞污名化未免有失偏頗。作為全民健身的重要方式,中國廣場舞群體總數在1億人左右,是社區文體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為跳廣場舞而佔用籃球場,行為確實值得商榷。然而,也應該去透視這一事件所折射的問題。

  這起糾紛凸顯了全民健身中公共管理的缺位。1億人在跳廣場舞,這就意味著廣場舞不只是簡單的群眾娛樂行為,而是一個需要城市管理者進行系統規劃、協調、保障的社會議題。事實上,如果公安、環保、文體、城管等部門事先做好規劃設計,並進行合理引導,廣場舞的一些擾民行為並非無法制止。以洛陽籃球場事件為例,如果有關部門及時回應雙方關切,對場地的使用進行提前規定,並對市民廣場舞的去處妥善安排,這樣的沖突本可以避免。

  這起事件也顯露出中國公共健身資源供給不足的問題。某種程度而言,廣場舞大媽“搶地盤”現象頻出,反映出的是公眾健身需求還不能被滿足。要想解決場地爭執,就要增加全民健身的場地供應,讓各個人群在健身需求上“各得其所”。這是解決類似糾紛、促進全民健康的根本之策。

  如今,洛陽籃球場的糾紛已經得到了妥善解決,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廣場舞者有了新的場地。然而,如果不在公共管理和資源供給上取得進展,類似的事件可能還會在其他地方發生。隻有讓全民健身“各得其所”、各取所需,才能讓社會秩序更加和諧,距健康中國的目標也會更進一步。

(責編:胡雪蓉、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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