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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場地和設施不足,仍然是當前社區體育面臨的一大難題。在公共用地較為緊張的情況下,利用邊角地設置健身器材是一種辦法。另外,制定新建小區的體育設施規范並強化監管,也是解決社區健身設施不足問題的一個有效措施。
盛夏的傍晚,暑氣未消,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奧林匹克雕塑文化園已經有了不少健身者的身影。大多數健身者居住的小區與文化園隻有一街之隔,每天在這裡鍛煉已經成為習慣。如今,奧林匹克雕塑文化園已經形成了濃厚的體育文化和運動健身氛圍,為周邊小區數萬名居民服務,每天在此健身休閑的居民約6000余人次。目前,青島市城陽區共有37個類似的健身公園,每個都能輻射多個小區。如何化解社區體育資源不足的問題,城陽區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從全國來看,社區運動場地的數量、面積、人均指標等,呈現出由東部沿海地區向內陸地區逐漸減少的特征。城市基層社區公共體育設施較為缺乏,體育設施中比重較大的仍是大型體育場館,很難滿足群眾日常健身需求。
場地不足 問題突出
您居住的小區有健身設施嗎?相信大多數人都能給出肯定的回答。在全國范圍內,已經有90%以上的社區建有健身設施,但由於在統計時擁有一件器材也算覆蓋,社區健身設施的質量和水平難以保証。
如今,在公共用地較為緊張的小區裡設置簡單的健身器械比較常見,卻難以滿足居民多元化的健身需求。根據《2015年上海市全民健身發展公告》,上海市民對體育設施需求排名前五位的場地類型依次是羽毛球館、游泳館、健身房、健身步道、籃球場,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項目如羽毛球、足球、游泳等公益性場地受客觀條件限制,數量仍較少。
此外,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仍然較低。根據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為1.66平方米,比2013年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果增加了0.2平方米。
2005年11月起施行的《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規定,城市社區體育設施人均室外用地面積是0.3—0.65平方米,室內是0.1—0.26平方米。指標很清楚,但落實並不到位。華中師范大學體育學院教授陳元欣說:“我們做過調研,在武漢符合這個標准的小區不到10%,全國也差不多是這個情況。現在老百姓健身意識越來越強,所以健身場地不足的問題就更加突出。”
見縫插針 地盡其用
目前,老舊小區體育設施的建設和改造難度較大,主要是空間受限,小區裡停車都成了困難事,體育休閑設施自然成了稀缺的“奢侈品”。對此,體育部門也在積極尋找應對之策,例如在住宅的架空層和樓頂進行體育設施的多功能利用。
北京市體育局就在寸土寸金的金融街街道試點修建了屋頂籠式籃球場,得到社區居民的歡迎,此外,在體育用地的使用上,也從以往“找地建設”變為現在的“見縫插針”“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陳元欣表示:“目前社區內確實沒有太好的辦法解決健身場地的問題,主要就靠社區周邊的邊角地和閑置土地利用。”
青島市城陽區體育發展中心主任徐立華介紹了他們的經驗,“城陽區原來是個城鄉接合部,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我們提前做好(體育用地的)統籌規劃,利用一些閑置地塊做文章,有的運動公園通過垃圾填埋場清理建成,有的運動長廊通過城市邊角地塊綠化整治建成,有的體育場地通過河道暗渠整理建成……這些‘廢地利用’有效解決了群眾‘健身去哪兒’的現實問題。”
陳元欣表示:“接下來要考慮如何兼容和擴容體育設施的問題,要把廢棄空間轉變成運動健身空間,或者把綠地轉化為運動場,百姓可能會有意見,這也需要一種理念上的改變。”
制定標准 嚴格把關
近年來,相關部門一直在致力於完善體育設施建設的相關標准和規范,但其中設定的指標一直沒有作為強制性規范來實施,這很難徹底改變社區體育設施不足的現狀。
2018年年底,國家編制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相繼出台,對新建小區具有強制性效力。其中,《城市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准》對公共體育設施有強制性條文,要求“規劃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不應低於0.5平方米/人”,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強制性條文包括“新建各級生活圈居住區應配套規劃建設公共綠地,並應集中設置具有一定規模,且能開展休閑、體育活動的居住區公園”。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提出了5分鐘、10分鐘和15分鐘生活圈要求,並且有不同的健身設施和活動場所與之配套,居住區公園中要有10%—15%的用地用作體育用途。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公共服務處處長趙愛國表示,標准制定后一定要加強審核,嚴格把關,要發揮體育部門的作用,規劃過程中要征求體育部門的意見。
陳元欣建議,對於社區健身場地的規劃管理,街道社區的協調作用應更加突出,要形成對於公共健身場所使用的社區共識,避免不同社會群體在設施使用方面發生沖突,更高效地發揮空間資源效率。同時,社區要想辦法整合手中資源和周邊的幼兒園、中小學校共建、共享體育場館,建設社區的全民健身中心。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02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