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體育強國夯實法治之基”系列圓桌
專家:加強體育法律人才隊伍建設 搭建中立高效的服務互助平台
人民網北京5月28日電(李乃妍、歐興榮)我國當前的體育法律人才培養情況如何?組建“體育法律服務互助平台”是否有必要?首都體育學院原校長鐘秉樞,《民主與法制》總編輯劉桂明,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所所長馬宏俊,日前做客由人民網體育部和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所共同打造的“為體育強國夯實法治之基”系列圓桌論壇,對相關話題展開了探討。
發揮專業特長 加強體育法律人才隊伍建設
談及我國的體育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問題,鐘秉樞表示,當前還非常缺乏專門的體育法律人才隊伍的體系構建工作。他認為,如果要培養體育專業法律人才,體育院校不應是在本科層面再建法學院,而是應該和有關法律院校合作,在本科已有的基礎上,進行碩士和博士人才的培養。該領域的人才培養是和社會需求密切相關的,隨著社會需求增加,市場導向明確,人才需求會進一步增加。“如果涉及到體育深層的,我主張在體育院校培養,培養項目精通的,從項目規則的視角透視背后的法律問題,而專業法律院校培養的更多是通用型人才,兩者有機結合才能把隊伍打造好。”
“我們培養的人才一定要既懂法律,又懂體育,更要懂外語。”劉桂明表示,我國目前有40多萬律師,據不完全統計,真正能夠用外語,用國際主要通用的英語去應對、訴訟和仲裁的,不超過三千人。體育法律服務人才肯定要走向要國際化,外語交流很重要,語言如果不過關,對規則的理解,乃至法律服務的應對,都很難過關。而且既要培養看規則和用規則的人才,更要培養定規則的人才。“定規則的人才是指將來要有更多的專業人士,能夠進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這樣的人才多了,我們的話語權就會增強,運動員和教練員對規則的理解也能進一步提高。”
“我的觀點還是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國內很多當事人找律師常常出現一個誤區,希望自己的律師能找到比對方更多的証據,我的証據多對方証據少,就能在法庭上逼對方就范。”馬宏俊表示,自己講課時一再重申,真正高明的律師,不在於收集到証據的多寡,而在於是否對証據作出科學的審查和判斷,駁倒對方的証據,哪怕僅有一項証據,甚至一項証據都沒有,但結論觀點必須依靠証據的支持,隻要駁倒支撐對方觀點的証據就可達到目的。作為法律專業人員要引導當事人從不懂到懂,從不熟悉到熟悉,從不能認知到最終認知,從不能配合到最終能配合好。“這也是法律人論証的道理,肩負一個漫長又艱難的任務。”
倡導搭建中立高效的體育法律服務互助平台
馬宏俊介紹說,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所目前已在全國率先建起體育法律師人才庫,面向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運動員等提供獲得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的信息,面向執業律師、高校師生提供體育法律業務培訓、會議、交流等信息,面向社會公眾提供體育法專業律師執業信息,這是純公益性質的。他們希望因應市場供需關系,使得律師服務能夠更貼近社會需求,幫助當事人快速精准地找到匹配的法律服務,同時也做好中國體育律師的人才儲備工作。“目前第一批律師庫名單已經發布,接下來其他的功能也將逐步顯現出來。”
“我非常同意建立體育法律服務互助平台,可以高效中立地為供需雙方找到洽談、培訓、資源共享的地方,通過平台既能促進中國法律界深入到體育中去,也能促使中國體育界加強與法律界的聯系。”鐘秉樞認為,中國當前還沒有建立與體育配套的法律服務體系,如果法律工作者沒有深入到體育內部去,體育工作者又缺少律師經驗,有些事情就很難辦。“我特別希望有過各方面訴訟經歷的律師們,對某一項目感興趣,進入到相關的體育法律服務互助平台中去,年輕的職業律師們,如果對體育感興趣,也可以更早地介入,真正把平台打造好服務好,解決目前存在的體育法律服務不到位的矛盾。”
劉桂明也認為,必須建好體育法律服務互助平台,才能培養更多的人才,才能更多更好地把專業做好。“人才問題、專業問題,導致對規則的理解、認識問題,乃至我們管理思維的問題,都是信息不對稱、相關平台建設不及時產生的,一定要設法盡快把平台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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