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召開《體育法》頒布實施25周年座談會

《中國體育報》李金霞

2020年09月04日11:38  
 

9月3日,國家體育總局在京召開《體育法》頒布實施25周年座談會,會議總結了《體育法》頒布實施以來的工作成績,回顧了中國體育法治建設的寶貴經驗,為做好《體育法》修改工作、推動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統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識。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苟仲文,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小涓,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王其江到會講話,會議由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穎川主持。

會議指出,《體育法》的頒布實施,結束了我國體育工作長期無法可依的歷史。25年來,《體育法》發揮了重要作用,體育法治建設成果豐碩。全民健身法治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競技體育法治保障逐步健全,體育產業政策紅利進一步凸顯,體育事業各項改革穩步推進,體育領域形成了以《體育法》為核心,以7部行政法規、33件部門規章、179件規范性文件和269件地方性法規為支撐的較為完備的體育法律法規政策體系。

會議強調,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體育事業改革進程不斷深入和我國將進入新發展階段,體育事業面臨著實現全民健身更加普及、圓滿完成2020東京奧運會和2022年北京冬奧會籌辦參賽任務、推動體育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和全面依法治體、不斷提升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目標任務,面對新需求、新情況、新問題,《體育法》修改任務迫切且重要。修改《體育法》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體育的基本需要,是展現國家形象、籌辦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的急切需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體、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不斷提升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

會議要求,《體育法》修改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回應新時代面臨的新問題、承擔的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從根本上梳理《體育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對現有觀點分類整理,形成共識﹔要有前瞻性和國際化的視野,與國際規則接軌,完善現有《體育法》的內容﹔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大力培育法學人才,加強體育法治建設,推進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體育總局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和從事體育法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參會。(轉自9月4日《中國體育報》02版)

(責編:張帆、胡雪蓉)

關於我們

  • 人民體育微博
  • 微信公眾號
  • 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