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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看“座位”到重“績效”

——用舉辦群眾體育賽事和活動倒逼大型體育場館開放

《中國體育報》
2018年04月04日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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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蔣亞明

日前,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下發通知,就做好2018年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根據通知精神,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補助資金安排將從主要看“座位”數量,向主要考量群眾日常健身和參加體育賽事活動等開放“績效”轉變。

長期以來,百姓健身無處可去與大型體育場館結構性閑置浪費一直是全民健身的困局。2014年以來,體育總局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制定下發了關於推進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的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辦法,並通過中央財政資金補助推動大型體育場館更好地向公眾開放,進一步提升了體育場館運營管理效益和公共體育服務水平。不過,由於中央財政主要依據大型場館的“座位”數確定補助額度,部分體育場館在開放中存在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高等問題。

體育總局辦公廳此次下發的通知強調,體育總局將會同財政部研究完善有關補助政策和辦法,進一步強化場館開放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開放績效評價方式,建立百姓受益人數、群眾性賽事舉辦情況與開放補助預算相挂鉤的制度。根據通知精神,體育總局今后將探索推行主要依據體育場館開放績效進行補助。即確定補助資金時,不再主要依據之前場館的“座位”數,而主要依據場館接待人次、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開展情況、體育培訓開展情況、為群眾身邊的體育組織服務情況等。也就是說,補“利用率”和使用效益——隻要場館組織老百姓開展健身活動,老百姓受益了,就可以得到補助﹔舉辦的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以及受益的老百姓數量越多,場館獲得的補助也越多。這將有效倒逼大型體育場館更加積極地開展全民健身賽事和活動,做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工作。

通知要求,補助資金要專款專用,分賬核算,不得截留和挪用。要降低體育場館運營成本,將補助資金主要用在支持群眾日常健身和組織體育賽事活動上,通過在體育場館更多地組織體育總局倡導的各類全國大眾體育賽事和活動,帶動更多群眾參加全民健身,讓群眾從場館開放中獲得更多實惠、有更多的獲得感,提高體育場館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要創新公共體育服務供給,使群眾能夠真正走進體育場核心區、體育館和游泳館(跳水館)內參加體育賽事活動,接受體育培訓、進行日常健身,從場館開放中獲得更多實惠。地方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督導獲得補助的體育場館研究制定2018年場館開放方案,將舉辦體育賽事活動、開展體育培訓和服務群眾日常健身等內容細化、實化。

據悉,為增強廣大群眾對體育場館開放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體育總局將通過官網、《中國體育報》等主流媒體公布獲得中央補助資金的所有體育場館信息,包括場館名錄、場館開放方案公開情況等,並建立體育場館開放管理服務信息平台,通過信息平台促進體育場館開放工作實現扁平化管理。要求省、市兩級體育部門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內享受中央補助的體育場館年度對外開放方案,包括用於開放的具體場地設施名稱、開放時間、體育賽事活動舉辦計劃、最低接待人次、收費標准等。享受補助的體育場館要在體育場館內明顯位置公開開放方案,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為督促各體育場館按規定對公眾開放,體育總局將繼續組織第三方服務機構,通過設立場館開放監督投訴電話、明察暗訪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體育場館開放工作的督查力度,同時組織開展大型體育場館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試點,探索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依托體育場館開放管理服務信息平台構建體育場館服務監管新模式。

體育總局將研究完善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管理機制。對於提供公共體育服務水平差、群眾滿意度低的體育場館,以及不按體育總局要求在2018年公開體育場館開放工作方案、雖公開方案但並未落實、不按要求安排使用中央補助資金的體育場館,將不再補助。

據了解,去年10月27日,財政部提前下達了2018年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中央補貼資金,獎金也將於今年下達。

(責編:張帆、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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