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体育

中国篮协回应CBA俱乐部注册中职联公司:有一定意义

黄杰、王浩宇
2016年01月20日08:43 | 来源:青岛日报
小字号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中国男篮职业联赛(CBA)18家俱乐部投资人日前召开会议,签署了注册“中职联篮球(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公司’)”的各项法律文件。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19日代表中国篮协做出回应,表示这一举措对探索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双方如能保持一致、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协商沟通,形成最佳的合作模式。

张雄在当天的媒体座谈会上介绍,篮协对于俱乐部成立联合公司的表态有两点:一、根据公司法,目前18家俱乐部办理注册联合公司是俱乐部应有的权力,中国篮协无权干涉。其出发点是发展CBA联赛、激活篮球市场,中国篮协认为这个举措对探索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二、改革势在必行。国家体育总局十分关心篮球联赛改革工作,多次研究并做出批示。加快CBA联赛职业化进程、推进联赛管办分离,不仅是体育总局对中国篮协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也是中国篮协和俱乐部以及有关各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一切有利于CBA联赛稳步、有序、健康发展的事情,中国篮协都会欢迎。

据张雄介绍,目前中国篮协关于CBA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分两步走的方案,近日已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改革的第一步是由中国篮协将联赛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由中国篮协和各俱乐部共同出资入股的CBA公司。改革的第二步是适时由中国篮协将联赛竞赛组织等办赛权授权给CBA公司。待授权全部完成后,CBA公司将全面负责联赛运营(包括竞赛组织、裁判选派、商务开发、赛事推广等所有的联赛事务),中国篮协则负责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在此之前,中国篮协已经为管办分离改革做了很多铺垫工作,如授权成立了联赛委员会和联赛办公室,联赛重大事项由联赛委员会研究审议;在联赛委员会下成立裁判管理委员会和裁判办公室;组织起草职业裁判发展计划;成立了联赛争议处置委员会,研究成立运动员委员会等。

目前从法律意义上来讲,CBA公司和联合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从改革的目标,如培养高水平人才和市场效益最大化等方面来讲,双方如能保持一致、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协商沟通,形成最佳的合作模式。

篮协表示,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在国家体育改革计划的统一部署下,遵循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导推进改革的原则;二、必须遵循整体设计、渐次推进、稳步发展的原则,从而减少改革的风险和波折;三,必须遵循合作共赢、改革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篮协认为,只有把国家利益、俱乐部利益和联赛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把国家政策和举国体制的优势利用好,才能实现改革目标和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张雄还透露:中国篮协将于近期对CBA联赛进行资产评估;在未来的CBA公司中,篮协拟占股份30%,俱乐部占70%;不排除中国篮协在未来退出市场参与,不再持有CBA联赛品牌,转归CBA公司所有,而篮协的股份则由俱乐部进行收购。

(责编:体育实习叶家驰、杨磊)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