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發布中超中甲U23國內球員細則 人數不足將失參賽資格

2017年02月16日04:5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15日電  (記者陳晨曦)中國足協14日發布《2017中超聯賽、中甲聯賽規程的補充通知》,公布了U23(23歲以下)國內球員報名、參賽的相關實施細則。

  其中,如果俱樂部在國內球員27人報名名單中未填報至少4名U23國內球員,則中國足協不接受俱樂部報名,俱樂部也將失去該年度職業聯賽的參賽資格。

  根據此前中國足協公布的新規則,每支中超和中甲俱樂部的11人首發名單中要有一名U23球員,如果有俱樂部未填報,則這場比賽將按棄權處理。賽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依據有關條款對該俱樂部進行進一步處罰。

  當俱樂部首發出場的U23國內球員為1人時,俱樂部提交的替補運動員名單中須至少有一名U23球員,如未填報,則將相應減少一名非U23國內替補球員,並同時減少一次換人名額。

  在各俱樂部提交國內球員27人報名名單后,中國足協將對俱樂部提交的U23國內球員的參賽資格進行審查,並將名單予以公布,如出現弄虛作假行為,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將進行處罰。

  在全年聯賽中如出現其他特殊情況,中國足協將另行研究處理。


  《 人民日報 》( 2017年02月16日 15 版)

(責編:王吉全、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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