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15日電 (記者陳晨曦)中國足協14日發布《2017中超聯賽、中甲聯賽規程的補充通知》,公布了U23(23歲以下)國內球員報名、參賽的相關實施細則。
其中,如果俱樂部在國內球員27人報名名單中未填報至少4名U23國內球員,則中國足協不接受俱樂部報名,俱樂部也將失去該年度職業聯賽的參賽資格。
根據此前中國足協公布的新規則,每支中超和中甲俱樂部的11人首發名單中要有一名U23球員,如果有俱樂部未填報,則這場比賽將按棄權處理。賽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依據有關條款對該俱樂部進行進一步處罰。
當俱樂部首發出場的U23國內球員為1人時,俱樂部提交的替補運動員名單中須至少有一名U23球員,如未填報,則將相應減少一名非U23國內替補球員,並同時減少一次換人名額。
在各俱樂部提交國內球員27人報名名單后,中國足協將對俱樂部提交的U23國內球員的參賽資格進行審查,並將名單予以公布,如出現弄虛作假行為,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將進行處罰。
在全年聯賽中如出現其他特殊情況,中國足協將另行研究處理。
《 人民日報 》( 2017年02月16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