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中國足協近日在上海召開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公布2021-2023賽季各級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同時發布《關於各級聯賽實行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
根據指標,下賽季起中超俱樂部年度總支出限額為6億元人民幣,中甲和中乙俱樂部年度總支出則分別不能超過2億元人民幣和5000萬元人民幣。中超俱樂部一線隊國內球員年薪限額500萬元,外籍球員年薪限額3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2382萬元)。中超俱樂部國內球員平均年薪應不超過300萬元,外籍球員薪酬年度總支出限額為10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7941萬元)。
中超俱樂部在亞冠聯賽單場贏球獎金不超過600萬元,平球獎金不超過200萬元。參加中超和足協杯的單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限額則分別為300萬和100萬元。
為推進政策並杜絕“陰陽合同”等情況出現,中國足協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俱樂部總支出、球員薪酬超標等情況將被罰除6到24個聯賽積分。如俱樂部與球員弄虛作假被查實,俱樂部將被強制降級,球員將被處以兩年禁賽。
根據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政策要求,俱樂部名稱不得含任何股東及關聯方、實際控制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名稱,也不得使用相似或近似的漢語或詞組。俱樂部名稱要體現地域傳統文化、歷史風俗、人文精神或俱樂部理念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