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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赛季中超中甲联赛U23球员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援

2017年12月22日14:28 | 来源:人民网-体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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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12月22日电(欧兴荣) 中国足协今日在武汉召开职业俱乐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局长马成全在会上表示,2018赛季中超每场比赛外援上场不得超过3人次,中甲不超过2人次,必须至少有1名U23球员首发,U23球员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援实际累计上场人次。2018赛季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同时港、澳、台地区球员参加职业联赛,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和梯队建设、精英梯队联赛等方面都将作出新的政策调整。

以下为2018年各级联赛政策详细规定:

一、U23球员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联赛相关规定

2018赛季对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及预备队联赛、外籍球员、U23球员的报名、出场等做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俱乐部一队赛季报名名单:

1、首次报名中期补报后,国内球员最多为27人。

2、中超俱乐部外籍球员报名人数:全年累计报名最多6人次,同时报名人数最多4名。

3、中甲俱乐部外籍球员报名人数:全年累计报名最多4人次,同时报名人数最多3人。

(二)每场比赛,每支俱乐部队:

1、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

2、外籍球员的累计上场人次,中超联赛为不得超过3人次,中甲联赛为不超过2人次,中国足协杯赛中不同级别联赛球队之间的比赛,外籍球员每场报名上场规定按低级别联赛的规定执行;

3、U23球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本队外籍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

4、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球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视情节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

(三)预备队联赛

1、每场预备队比赛中,每队同时上场的球员中应不少于5名U23球员(因红牌罚下造成的不足除外)

2、每场预备队比赛中,每队同时上场的球员中最多只能有1名外籍球员。

(四)2018赛季,U23球员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台的国内球员。

(五)以上规定将体现在2018年相关竞赛规程中;

二、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下发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的要求,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规范球员转会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促进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参考各俱乐部意见建议,中国足协决定在2018年冬季转会窗口,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职局字〔2017〕83 号)的相关内容。

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在2018年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球员参加职业联赛有关规定

为了促进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体育交往,加强中国足球协会与香港足总、澳门足总、中国台北足协的合作与交流,根据相关组织的意见,将对“港、澳、台本土球员”参加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比赛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实施将以中国足协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报名不超过1名“港、澳、台本土球员”(守门员位置除外),其转入球员占用俱乐部当赛季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在中国足球协会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时,港、澳球员凭“回乡证”、台湾球员凭“台胞证”办理。

以上规定适用范围仅限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由中超、中甲俱乐部参加的男子成年赛事。俱乐部参加亚足联主办的比赛时,有关港、澳、台地区球员的身份认定及名额限制,按亚足联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和梯队建设的有关规定

(一)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于2017年2月23日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规范管理职业俱乐部的通知》(足球字(2017)81号)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7)666号)的要求,职业俱乐部应具备训练基地。

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应在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或者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周边100公里内,启用俱乐部独立使用的训练基地。

训练基地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符合标准的人工草皮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训练基地的所有权可采取多种形式,俱乐部可拥有训练基地的所有权,或俱乐部实际控制人拥有训练基地所有权,或者租赁政府部门或地方足协拥有使用权的基地二十年以上。

本俱乐部一线队和各级梯队不实际使用的,不认定为俱乐部的训练基地。

(二)职业俱乐部的梯队建设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于2017年2月23日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规范管理职业俱乐部的通知》(足球字(2017)81号)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7)666号)的要求,通过职业俱乐部准入标准的完善,加快俱乐部梯队建设,引导职业俱乐部拥有完善的青训体系。俱乐部的梯队和球员应注册在本俱乐部,并以俱乐部的名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

具体要求如下:

1、2018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5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

2、2019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及其他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五、关于精英梯队联赛的有关事项

在举办2017中超、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的基础上,中国足协将在2018年继续举办精英梯队联赛,并将优化该项比赛的部分设置。

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将分为U19联赛和U17联赛。U19、U17联赛以分站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全年各进行5个阶段比赛,每个阶段各分为4个赛区,每赛区4队进行双循环比赛,每队全年共比赛30场。精英联赛拟定在2018年3月至11月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将同竞赛规程在2018年初下发。

参加2018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和甲级联赛的俱乐部必须组队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U19、U17联赛)。

(一)中超、中甲俱乐部U19精英联赛

报名参加2018中超、中甲精英联赛U19联赛的运动员主要为18-19年龄段,即: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考虑到联赛的特点和各俱乐部的组队,各俱乐部可报名最多五名20岁年龄段的运动员,即1998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中超、中甲俱乐部U17精英联赛

报名参加2018中超、中甲精英联赛U17联赛的运动员主要为16-17年龄段,即: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考虑到联赛的特点和各俱乐部的组队,各俱乐部可报名最多五名15岁年龄段的运动员,即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中乙俱乐部U15联赛

参加2018年中国足协乙级联赛的俱乐部须组队参加2018年中国足协组织的U15相关比赛。

报名参加2018中乙俱乐部U15联赛运动员主要为15岁年龄段,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考虑到联赛的特点和各俱乐部的组队,各俱乐部可报名最多五名14岁年龄段的运动员,即2004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职业俱乐部的准入工作

中国足协最新修订完成《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7)666号),并已经下发到各会员协会和俱乐部。具体程序和具体要求将在2018年施行。中国足协将在2018年3月份安排对各俱乐部进行政策讲解和培训工作。

同时,《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则》已经起草完成,也将在近期下发至各俱乐部征求意见。

(责编:欧兴荣、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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