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当地缺少充足的健身场地,建议社区建设市民活动中心,制定场地与配套设施标准,并在全国推广。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作出回应。
【网友留言】
市民缺少锻炼场地,建议每个社区建设市民活动中心,配置健身器材、球场与跑道等,形成标准并在全国推广。【查看详细内容】
答复意见:
体育总局高度重视社区健身设施建设。2006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投入中央资金资助地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包括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设施、健身步道、公共体育场、足球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等,同时积极推广智能健身器材,引导支持地方建设示范性体育公园和智慧社区健身中心。
目前,因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等因素的制约,各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还存在供给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等问题。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结合你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继续指导推动地方加强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在制定“十四五”《全民健身计划》时突出统筹规划建设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就便健身的场地设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在城市重点建设完善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在农村重点加强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同时进一步完善场地设施建设及管理服务标准。
感谢网民朋友们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