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國政府網的右上角出現了《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身影,隨后,滿載50條改革措施的《方案》迅速席卷各大網站和微信朋友圈,這張涉及足球改革方方面面的藍圖甚至在早盤便染紅了股市體育產業版塊的色彩。
下午3點,上証指數最終停留在3449.30點,足球概念股4支有漲停的表現。35分鐘后,國家體育總局201會議室主席台上的4把椅子也有了歸屬: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主席蔡振華,足管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張劍,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教育部體衛藝司司長王登峰,總局宣傳司司長張海峰——國家體育總局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足球改革方案進行解讀。
“過去鐵飯碗的體制被打破了,您的身份會經歷怎樣的轉變?”“‘足管中心’的牌子還會不會存在?”會后,張劍被迅速圍密的閃光燈照得瞇起了眼。他及目前隸屬於“足管中心”與“足協”兩塊牌子下的一班人馬將何去何從,超過了《方案》中關於“中國申辦世界杯”等熱門關鍵詞,成為媒體最關心的話題。因為當這枚改革的重磅炸彈引爆后,拼湊出中國足球改革決心的並非展望遠景的能力,而是這些氣浪所及的個體的命運。
首先就要“革自己的命”
“其實我和所有人一樣,對中國足球改革發展方案中‘管辦分離’這部分的具體執行方案充滿好奇,但目前具體的執行方案還沒有定稿,所以我還不清楚我會留在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工作,還是會前往中國足協工作,我的想法是隻要對足球發展有好處,我服從組織決定。”上任兩年,張劍幾乎從未接受過記者專訪,在足球改革風口浪尖上一開口就談到自己的去留,也讓這場即將到來的翻天覆地的改革被予以期待,“中國足協的改革不是一句空話,足協改革后不能懸在空中,應該落實在人事制度、財務制度、外事管理制度等具體方面。現在中國足協既是改革的參與者,又是改革的對象,需要多部門共同完成下一步工作,拿出具體改革方案再對照執行。”
在《方案》中,“調整改革中國足球協會”的內容被放在“總體要求”之后、所有改革發展具體目標之前,可見“中國足協”自身的機構改革,將直接影響到中國足球各領域改革效果。
“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中國足球協會,改變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構架。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鉤,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是《方案》中的要求,在蔡振華看來,這樣的整改要求,相當於總體改革的第一步。
“中國足協的改革任務很明確,就是解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問題,解決中國足協的行政化傾向。”蔡振華說,“今后中國足協門口不會再有足管中心的牌子了,但這樣的改革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說改明天就摘牌子。”
蔡振華表示,目前改革所涉及的多個相關部門已經形成“中國足球部級聯席會議制度”,而且這個聯席會議制度很快就要啟用,隻有聯席會議制度發揮效用,中國足協才會逐漸健全內部管理機制,而健全管理機制之后的中國足協,要完成的任務也並不簡單——“中國足球協會會員應當體現地域覆蓋性和行業廣泛性。地方、行業足球協會參照中國足球協會管理體制調整組建,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章程以會員名義加入中國足球協會,接受中國足球協會行業指導和管理。地方、行業足球協會擔負本地區、本行業的會員組織建設、競賽、培訓、各類足球活動開展和宣傳等職責。經過努力,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營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
如此看來,中國足協自身機構改革確實只是改革的第一步,一個覆蓋全國的協會管理體系的建立,亦將直接考驗中國足協新任領導的決心與耐心——而在這一層面,中國足球已有失敗先例。
“管辦分離”亦曾屢遭挫折
2010年1月,先后任國家體育總局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和水上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的韋迪,被國家體育總局黨組任命為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當時韋迪的前任南勇,因收受賄賂操縱足球比賽被檢察機關批捕,中國足壇有史以來聲勢最為浩大的一次反腐掃黑行動正接近尾聲。盡管,這次由司法部門主導的足壇整肅行動結尾並不圓滿,諸多遺憾還存留至今,但5年前的這場風暴還是讓中國足球交出了一份讓人耳目一新的答卷。
那一年在重競技中心和水上中心均如願甚至超額完成奧運金牌任務的韋迪,很快就意識到,足球領域的改革並不如他所想象的一樣容易——其實中國足球的問題,就連普通球迷都能滔滔不絕講出真知灼見,更何況韋迪這樣的競技體育專家,但如何解決這些錯綜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卻讓韋迪幾乎無從下手。在足管中心主任位置上“煎熬”了3年后,韋迪被調到國家體育總局汽車摩托車運動中心任職,徹底離開中國足球,事后,談論自己的得失成敗,韋迪曾對好友感慨“力不從心。”
“韋主任確有改革決心,上任一段時間熟悉情況以后,對足協一些員工的辦事態度和工作效率都不滿意,所以請來一些老部下到足協,目的就是推行新政,但結果也不理想。”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后來總結,韋主任認為把精力完全放在國家隊層面上的做法不妥,他是想通過短期迅速提高國家隊的成績來改變這個落后的系統,重競技和水上運動都是這麼做的,但足球不一樣的是,沒人才基礎國家隊就不可能出成績,足球不能再走專業模式的老路,所以這可以算是一個方向性的失誤。”
2011年和2012年,韋迪大力推行的“管辦分離”讓外界喜憂參半——盡管“管辦分離”符合黨中央《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但足球的特殊性使得體育層面的“管辦分離”隻能停留在表面文章——足管中心仍與中國足協合二為一,中超公司更像是下屬單位,因此,足管中心領導仍是中國足協領導,中超公司凡有決策事項都需由中國足協(足管中心)領導批准方可執行,這使越來越多的球迷意識到,對於中國足球這個覆蓋了整個社會的龐然大物而言,或許國家體育總局的力量也不足以令其完成蛻變和新生。
法律依據可保足協徹底“脫鉤”
即便中國足球的改革與發展被擺上國家戰略層面,仍有不少球迷對於改革的執行力“半信半疑”,“方案看著是真好,所有的問題都說到了,而且高度比我們想象的還厲害,但這麼好的方案,能不能盡快執行,我現在隻能持一個樂觀的態度看發展。”一位將孩子送進職業俱樂部梯隊苦練、期待孩子成為職業球員的家長今天下午給記者打來電話,“聽說足管中心沒了,所有業務都給中國足協了,那是不是說中國足協就完全取代足管中心了?如果孩子是在地方體育局注冊的,是不是還需要在中國足協重新注冊?”
《方案》指出,盡管中國足協的改革需要“健全各級足球協會黨的組織機構,按照黨管干部原則和人才政策,加強協會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中國足球協會設立黨委,由體育總局黨組領導”,但必須同時做到“優化領導機構。中國足球協會不設行政級別,其領導機構的組成應當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專業性,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地方及行業足球協會代表、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組成。”
因此,這位家長思考的問題,正是這次“管辦分離”的核心內容。據記者了解,國家體育總局將放棄“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這塊陣地,將足管中心的全部業務移交到中國足協——足管中心最終是否仍然存在或以何種形式存在尚屬疑問,但管辦分離后的中國足協,將成為獨立於國家體育總局系統存在的法人社團,換句話說,國家體育總局不再擁有任命中國足協領導的權力。
“第十八屆二中全會提出《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到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明確了‘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這實際上就是這次足球改革完成‘管辦分離’的法律依據。以前,根據我們國家社團管理規定,要求行業協會必須挂靠在政府部門或者事業單位底下,必須有業務主管部門,可如今這就是要改革的部分。”一位體育界政策專家告訴記者,“現在國家明確說了,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4類社會組織,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不再經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管理,中國足協就是比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的政策,所以它和國家體育總局‘脫鉤’是大勢所趨,所以中國足球才能作為中國體育體制改革的試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