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門戶網站登出文章,文中配圖為“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關於付玉培同志工作調動的通知》”,這份通知表明,“根據工作需要,現調(付玉培)去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工作,請於11月30日前去上述單位報到”。
正是這份11月30日“到期”的通知,招致在足管中心工作20年的付玉培強烈不滿——作為業務干部,付玉培曾任國青隊教練、國家五人制足球隊領隊、國足副領隊和國奧隊副領隊等,門戶網站文章引用付玉培在接受採訪時所說,“我工作這20年來,從來沒想過混日子,其實都是領導在混日子!讓我去干別的,我也絕對不會去。我跟領導也說過,就算把我安排到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去,我也不去,因為那不是我的長處。隻要讓我干跟足球有關的,讓我發足球報紙都行!”
情緒激動的付玉培表示,足管中心沒有理由將希望留在中國足協工作的自己調走,而按照門戶網站文章分析,無論是足管中心還是中國足協,均沒有單獨的人事調動權,因此,這張蓋著“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公章的調動通知應屬無效。
“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並不稀奇,不只是某些中層干部,就連足管中心高層,接下來也存在變動的可能性。”有知情人告訴記者,“這次人事調動跟所謂的‘排除異己’沒有任何關系,這是由總局牽頭,多個部門共同作出的決定。另外,質疑足管中心的調動通知也沒有任何道理,足管中心明年才會撤編,現在還有權力下發通知。所以,這不是針對某個人的‘大清洗’,這是足協內部的‘大掃除’”。
足管中心下發人事調動通知確實“有理可依”——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為內設機構,不承擔對外發文任務,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下發此類人事調動文件,則多針對司局級干部輪崗,付玉培作為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足管中心加蓋公章的調動文件,在程序上具備足夠效力。
更何況據知情人介紹,2014年付玉培曾因故受到足管中心黨組“留黨察看”處分(兩年),盡管只是黨內處分,不涉及付玉培工作業務內容,但根據“在中國足協與國家體育總局脫鉤之前盡量洗清歷史污點”的原則,國家體育總局決定將其調至奧林匹克中心,符合“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之精神。
今年8月17日,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方案中“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系列條文明確規定,適時撤銷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並按規定核銷相關事業編制(原計劃2016年初完成),而新成立的中國足協“是具有公益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全國足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是管理足球項目普及與提高工作的全國性自律機構,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足球組織的唯一合法機構,是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社團組織,主要負責團結聯系全國足球力量,推廣足球運動,培養足球人才,制定行業標准,發展完善足球競賽體系,建設管理國家足球隊,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足球賽事”。
按照黨管干部原則,足管中心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中國足協工作,同時免去事業單位職務,其余足管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可根據個人意願一次性選擇去留。選擇進入中國足協工作的,將所有關系轉入中國足協,原在編在崗人員級別、職務等進檔封存﹔不進入中國足協工作的,由體育總局在系統內統籌安排工作。
和以往多為紙上談兵的足球改革相比,由於終於觸及“體制改革”痛處(人事制度和財務制度),此番中國足球改革的全力推進,令不少習慣了中國足協“優柔寡斷”作風的球迷感到驚奇。
9月下旬,足管中心人事調整進入實質性階段,林衛國、陸煜、李曉旭、蘇小春、付玉培、郭輝等6人接到調離足管中心的通知:林衛國前往籃管中心擔任青少部副主任,陸煜前往總局訓練局擔任行政處主任,李曉旭則調至國家體育總局信息中心工作。與上述赴新單位報到的三人不同,蘇小春、付玉培和郭輝三人表達了“留在中國足協”的願望,但多位領導研究后認為,中國足協的重建,是“中國足球體制改革中最為關鍵的一步”,“足管中心適時撤銷之后,中國足協力求以全新的工作面貌贏取球迷的信任”,因此,門戶網站文章中付玉培對足管中心領導“無法無天”的指控並不佔理。
有不少球迷在門戶網站表達過相同的態度,“中國足協多年來行政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低下,這樣的單位清洗中層干部實屬正常,就連高層管理人員都該更換”。大多數球迷並不在意足管中心的人事變動,“去行政化”反而會讓“大掃除”之后的中國足協能輕裝前進。
按照原定計劃,12月中旬全國足球代表大會召開,中國足協的人事架構將在會上得到確認,值得借鑒的是,上周廣州市足協已經率先“脫鉤”:謝志光當選新一任廣州市足協主席,“脫鉤”后的廣州市足協有19名理事和5名監事,隻保留1名原足管中心人士。廣州市足協擬成立“廣州足球發展公司”——從政府部門到民間組織的轉變,讓由專業人士組成的足協機構不再受制於傳統行政僵化條款,是中國足球改革的核心內容,而一場“內訌風波”折射出來的中國足協內部矛盾,其實正要經由“去行政化”途徑加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