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奥运会推迟或取消的法律真问题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日前,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首期邀请了三位国内体育法学权威专家,对东京奥运会延期或取消引发的法律问题展开了探讨。
刘岩
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做出东京奥运会延期的决定,是出于对人类健康的终极关怀,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伦理上的正当性。延期决定也得到国际体育界和相关各界的普遍支持,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体现。
姜世波
延期虽然给利益相关方造成不小的损失,但是经济利益不能高于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作出延期决策虽被诟病涉嫌违背程序正义,但伦理学追求实质正义,产生冲突的时候理应选择实质正义,只有实质正义才能满足整个社会乃至全世界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待。
陈华荣
假设在延期决策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武断成份或者不遵守程序的话,相关责任方会承受多大的责任,将会面临怎样的追究?奥运会的举办年份在《奥林匹克宪章》里说得非常清楚,任何主体可以在其赋予的权力下去做决定,但不能以某种借口去违背和突破。
刘岩
无论奥运会延期还是取消举办,由此引发的合同违约问题不会全部演变成为纠纷或争议,更不会完全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在全球疫情得不到控制的背景下,有关方面即便提出索赔,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是显著降低的。
姜世波
万一因索赔真的有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出仲裁的,则仲裁庭需要裁判延期合法性问题,不合法才产生索赔,合法的话就不产生索赔。但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利益的索赔,包括分红,就涉及到举证。这或会推动国际奥委会、主办城市组委会财务的公开化、透明化。
陈华荣
在奥林匹克运动体系里,无论是奥运会还是其他赛事,赞助商并非价高者得标,是需要进行谈判的,主办方会审核赞助商的资质和各方面条件,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如果索赔的话,除非以后不想和国际奥委会再发生联系了,大型跨国公司和其他电视转播机构要考虑清楚后果。
刘岩
2008年北京奥组委起草的合同条款上情势变更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全都比较清楚。建议国内包括奥运会在内的各大赛会主办方,务必提高风险防范认识,尤其是对于取消和延期特大风险防范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姜世波
筹办北京2022冬奥会,还将陆续形成一批新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务必做好防范风险的法律安排,拟好有关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的表述,慎用不可抗力概念,充分利用情势变更机制。
陈华荣
北京2008年奥运会没有购买赛事取消险,当年中国非常自信地向全世界承诺,不会让奥运会取消,最终也顺利地举办了一届无以伦比的奥运会,但2022年冬奥会是否会购买?需要好好思考,审慎决策。
刘岩
国际奥委会制度、奥运规则、奥林匹克宪章都不属于法律,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内部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对《宪章》的承认而形成的契约关系,不是国际法主体间关系,加入奥林匹克大家庭,并不是某国政府加入。
姜世波
奥林匹克法是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长期以来所制定和形成的规则体系,它的约束力来自于会员对规则的承认,如果一个规则得到它想要约束主体的认同,实际上就是他们的法律。
陈华荣
这一次新冠疫情,给奥林匹克法和各国法律之间的真实冲突创造了一种可能。围绕东京奥运会延期或取消的法律争论,实质就是奥林匹克法和各国国内法间的一种冲突表现。
2020年3月30日,国际奥委会、东京奥组委、日本政府联合宣布,2020东京奥运会将延期到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举行。
东京奥运会延期受到国际体育界和相关各界的广泛关注。其所涉的法律依据、法理问题与伦理上的正当性、对各利益相关方产生的影响、对北京冬奥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奥林匹克运动治理规则的完善等话题也引发业界的大量讨论。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普法舆论宣传,为中国体育事业保驾护航,体育界和法律界必须强强联手,深度融合。
近期,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将邀请全国代表委员、体育主管机构官员、体育法律权威专家等,就体育法治热点话题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