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如何进一步
助攻中国体育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近期,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第二期邀请了首都体育学院原校长钟秉枢,《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对法律服务如何进一步助攻中国体育展开了探讨。
钟秉枢
我国体育法研究服务相对还较弱,因为我们一直处于“强行政”的背景下,市场没有完全形成,在重大体育事件中法律常常缺位,所以体育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受到较大局限。由于起步晚,全社会对体育法治建设的思想意识相对滞后,导致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都有所滞后。
刘桂明
我把律师人才分为三类,第一类人才定标准,第二类人才用标准,第三类人才看标准。整个中国律师界从体育法律服务来讲,人才储备极少,目前还处于看标准阶段,远没有达到用标准和定标准阶段。
马宏俊
从目前情况来看,体育法律服务存在的一个核心矛盾就是供需信息不畅,加上传统观念、消费习惯以及全社会对体育市场的认知局限,导致有效供给出现较大不足。很多律师还不知道体育需要哪些服务,体育导向的服务产品和需求,与体育之外的需求有哪些相同点或不同点。
钟秉枢
现在是时候建了。一方面是体育改革的需要,根据管办分离要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逐步向协会实体化过渡,各单项协会权责更加清晰,运动员越来越职业化,他们的权利需要维护;另一方面体育领域下一步改革,体教融合深入推进,会导致各种各样和法律相关的事务出现。
刘桂明
中国体育的经营、市场和管理,都取决于相关决策,是不是依法决策很重要。如果都是依法决策,市场肯定会越来越繁荣,培养的人才也会越来越专业,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规则,体育领域的纠纷肯定也会越来越少。
马宏俊
体育仲裁的定性是什么很关键,体育仲裁和《仲裁法》中所说的“仲裁”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如果是一回事,意味着从《仲裁法》颁布实施起,体育仲裁就有了;如果不是一回事,它的特殊性在哪儿,一定要找出这种特殊性,才可以考虑是否通过立法解决。
钟秉枢
一方面是高质量体育法律服务缺失,另一个方面是对国际体育规则存在认识理解不到位。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从全球视野和法治角度,对教练员、运动员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一旦出现问题,总以经验作为判断,将一些规则问题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把简单问题搞复杂了。
刘桂明
有些比赛,比如跳水、体操、跆拳道等,业余观众不能完全看懂其中的门道,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得懂,一旦因为规则的不同理解产生了纠纷,就会成为新闻热点,专人人士最好不要把舆论带偏。
马宏俊
比赛纠纷在法律上该怎么判定,最终算是吃亏还是什么,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或解读。但有些比赛纠纷,人们往往对事实真相并不清楚,或者在法律上定性不清楚,导致认识出现很大偏差。体育比赛如何在法律和规则前提下形成法理判断,才是法律上追求的真实和合法。
钟秉枢
如果要培养体育专业法律人才,体育院校不应是在本科层面再建法学院,而是应该和有关法律院校合作,进行硕士和博士人才的培养。如果涉及到体育深层的,我主张在体育院校培养,培养项目精通的,从项目规则的视角透视背后的法律问题,两者有机结合才能把队伍打造好。
刘桂明
我国目前有40多万律师,据不完全统计,真正能够用外语,用国际主要通用的英语去应对、诉讼和仲裁的,不超过三千人。体育法律服务人才肯定要走向要国际化,外语交流很重要,语言如果不过关,对规则的理解,乃至法律服务的应对,都很难过关。
马宏俊
我的观点还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国内很多当事人找律师常出现一个误区,希望自己的律师能找到比对方更多证据,我的证据多对方证据少,就能在法庭上逼对方就范。真正高明的律师,不在于收集到证据多寡,而在于是否对证据作出科学的审查和判断,驳倒对方证据。
我国长期以举国体制的方式发展体育事业,近年来随着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后,体育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体育纠纷大量出现,体育法律服务需求持续上升,人才供需不平衡问题凸显。并且随着中国体育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搭建专门的体育仲裁机构呼声也越来越大。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普法舆论宣传,为中国体育事业保驾护航,体育界和法律界必须强强联手,深度融合。
近期,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将邀请全国代表委员、体育主管机构官员、体育法律权威专家等,就体育法治热点话题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