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1日體育專電(記者陶冶 王浩明 李華梁)仁川亞運會田徑賽場,卡塔爾歸化運動員奧古諾德以百米9秒93的“非洲速度”震驚亞洲田壇。“歸化選手”這一世界體壇的特殊人群,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歸化”,英文為naturalized,是指某個人在出生國籍以外自願、主動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行為。一般是居住在國外的人,依據所居國的法律規定取得新國籍。
在國際體壇,國籍是一個運動員代表本國參加國際比賽所必須具備的最基本條件。近年來,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深,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越來越多,一大批歸化運動員開始活躍在世界體壇的各個角落。
在國際奧林匹克大家庭中,《奧林匹克憲章》對參加奧運會運動員的國籍作出了明確規定。《奧林匹克憲章》第41條(運動員的國籍)規定,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任何運動員都必須是選拔他參賽的國家奧委會所在國家的國民﹔涉及如何確定運動員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所代表國家的一切爭端,應由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決定。
該條規則還有多條附則對不同的情況進行了細分,其主要精神為:擁有多重國籍的運動員可以選擇且隻能代表其中一個國家參賽﹔該運動員在奧林匹克運動會、洲或地區的運動會或在獲得有關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承認的世界錦標賽或地區錦標賽中已代表過一個國家后,不得再代表另一國家。不過,細則也規定,如上述運動員確需改變國籍代表新的國家參加奧運會等世界大賽,必須在改變國籍或取得新國籍3年后方可代表新的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然而,這一看似嚴格的期限,在取得有關國家奧委會和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同意以及得到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批准后,可以縮短甚至取消。由此可見,奧運會在對於歸化運動員的問題上,持比較寬容的態度。
不過《奧林匹克憲章》有關國籍問題的規定,隻適用於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對於由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主辦的比賽而言,運動員的參賽國籍問題通常要根據各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的內部規則來確定。譬如影響廣泛的足球和籃球在對待歸化運動員的問題上就更為開明,這也使得在足球和籃球領域,歸化球員已不再是“弱國”的專利,而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男足世界杯是最好展現歸化球員魅力的舞台。2014巴西世界杯冠軍德國隊陣中就不乏歸化球員的身影,厄齊爾、博阿滕、克洛澤等都是在德國踢出一片天地的“外族”。而傳統豪門西班牙、意大利陣中也不乏迭戈·科斯塔和蒂亞戈·莫塔這些出生在巴西,卻一直未代表桑巴軍團征戰的一流球員。
在籃球領域,近年來的歸化風潮更是一股“顛覆”傳統強弱格局的主要力量。2007年籃球歐錦賽,實力大不如從前的俄羅斯靠著從美國歸化的霍爾登的上佳表現,捧起了歐錦賽冠軍獎杯。而在亞洲,菲律賓、卡塔爾、黎巴嫩等國的實力更是依靠歸化球員而迅速飆升,不斷向中國、伊朗、韓國等亞洲傳統霸主發起挑戰。
體育運動的歷史,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實際上就是一種全球化的歷程,而歸化運動員正是體育世界從全球化那裡派生出的產物。盡管在此過程中也會出現諸如“金元體育”、“雇佣軍”等一些不那麼符合公平競賽精神的現象出現,但在全球化不斷深化的這個世界,國際體壇歸化大潮已無法阻擋。
(來源:新華網)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