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中国与世界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支持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
日前,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了“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第五期邀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吴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笑世,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姜熙,对“体育仲裁:中国与世界”话题展开了探讨。
吴炜
这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体育产业发展新政,可以预见体育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需要有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顶层设计。体育仲裁机构不光是为了处理纠纷,而是要推动整个产业发展,缺乏这个环节,产业的发展就会受限。
张笑世
体育市场逐步开放,纠纷自然而然会大量增加,运用别的部门法解决,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体育纠纷存在行业特殊性,有自己的特殊规则。我曾看到一个体育侵权案件,判决上以道路安全伤害事故办法处理,体育法角度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其中的争议对体育运动开展不利。
姜熙
建立体育仲裁体系的立足点主要基于体育纠纷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体育纠纷一般需要更为快速的解决,因为运动员的运动寿命、参赛机会都十分宝贵,一个案子在法院审理周期太长,运动员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太高。此外兴奋剂类纠纷难以由法院或一般的商事仲裁机构解决。
吴炜
中国马上要举办冬奥会和亚运会,未来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国际赛事落户中国,将进一步推动更多的体育单项联合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与中国开展更广泛的合作。体育仲裁是体育运行中的一个环节,更多的赛事、合作、项目落地后,必然带来仲裁的需求。
张笑世
建立一种类似于CAS完全独立的仲裁机构,短时间内可能性不大。但可尝试用别的替代方式,比如在体育总局,或者中华体育总会下先设立一个内部的机构,逐步地把它的影响力扩大后,让大家看到这种解决机制有没有好处,将来再考虑是否需要独立出去。
姜熙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中国这么大的体育立法体量,中国唯独缺、最大的短板和最大的遗憾就是体育仲裁机构或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育法治达到一个新高度,应该尽早地把体育仲裁这个短板补上来。
吴炜
体育仲裁有三个特性:专业、高效和经济。专业体现在它背后遵循严格的程序法,仲裁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此外对外语也有较高要求,高效则体现在,CAS案件审理时间一般在6到10个月左右,少部分有延长的,大赛期间设置有临时仲裁,而且费用相对都比较低廉。
张笑世
我最看重体育仲裁的优势就是它的专业性,包括仲裁员的选拔,在庭上抗辩时律师的选择,专业特征都体现得非常明显。但这同时也带来另外一个问题,由于专业性太强,导致对仲裁员的选择面太窄,资深仲裁员更受青睐,更容易被选择,很多新晋仲裁员得到的机会很少。
姜熙
体育仲裁解决纠纷速度快,灵活,节约时间,大大降低运动员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但由于裁决范围严格受到限制的,不能超裁,有些体育领域的案件涉及到一些规则的合法性问题,CAS仲裁庭一般选择不去裁。
吴炜
2011年,我作为CAS仲裁员,负责联络CAS和上海体育局,协调两者签订合同,将CAS在全世界的第一个外部听证中心设在上海。希望上海听证中心未来能发挥更大作用,探索将国际国内体育仲裁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影响力,以便有更多的当事人选择它举行听证会、解决争议。
张笑世
CAS在国际体育界是一个相对较成熟,公平、独立的仲裁结构,中国作为一个后来者与参与者,应该尊重这个体系内的游戏规则。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把CAS更多的听证活动放到上海,甚至将来能在中国建立一个CAS分院,势必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相关话语权。
姜熙
CAS的运行还可以更加独立和透明,CAS的定位到底是“国际最高体育法庭”还是 普通的仲裁机构需进行自我评估。此外,CAS仲裁员的选拔应更透明、仲裁员来源可以更加多元,各种法律背景,如普通法系、大陆法系背景的人都要考虑。
体育仲裁是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将纠纷事项交由体育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各方自动履行裁决义务的解决体育纠纷方式,是根据仲裁法规和体育法规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它具有专业、高效、经济等特点。我国的体育仲裁立法尚处于不完善阶段,还没有建起专业的体育仲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院(CAS),是一个专门为解决体育纠纷而设立的国际性仲裁机构,总部位于瑞士洛桑,在纽约和悉尼设有分院,该仲裁院的仲裁员都是高水平的法学家,在国际体育界得到很高的认同。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普法舆论宣传,为中国体育事业保驾护航,体育界和法律界必须强强联手,深度融合。
近期,人民网体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携手,共同打造“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将邀请全国代表委员、体育主管机构官员、体育法律权威专家等,就体育法治热点话题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