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陈晨曦)中国足协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4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罚单,中甲俱乐部青岛中能被扣除联赛积分7分,并被罚款40万元。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于1月7日受理了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经过长达3个月的时间,仲裁庭在4月11日合议后做出终局裁决,即刘健以自由身转会广州恒大,裁决结果已告知并发送当事人。
此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投诉和从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启动纪律调查和处理程序。5月底,纪律委发出通知要求中能和刘健双方提交工作合同签署过程的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7月初召开了听证会,最后纪律委员会再次对重要证据原件进行核实和查验,形成最终处罚决定。
青岛中能集团对中国足协关于刘健案的处置结果“深感震惊”,在14日发表声明表示,“在刘健一案处理过程中,中国足协既是执法者又是当事人,中小俱乐部维权无门。”
声明中,青岛中能俱乐部表示了对俱乐部维权的支持,要求中国足协公布中能“弄虚作假”的事实依据和处罚依据。此外,青岛中能集团表示,支持中能足球俱乐部向更高一级部门反映问题,彻底查清刘健案是非曲直,无论是中能俱乐部,还是刘健、中国足协,只要涉及违规、违纪、违法,希望一律予以严惩。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15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