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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场馆服务 关键在于改制(体坛聚焦)

——关注体育场馆软实力(下)

本报记者 刘硕阳 范佳元 陈晨曦

2014年09月15日05: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对于大部分想要打打球、锻炼身体的人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场地;相比之下,场馆的服务质量差,人们也就不是很介意了。”体育场馆运营专家、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林显鹏的一句话,点出了当前大众健身的主要矛盾。然而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场地资源的稀缺,使得老百姓不自觉间就放松了对其服务质量的要求。尽管如此,倘若场馆经营者认为自己能够得过且过,就大错特错了。《2014年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预测,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体育场馆锻炼;场馆的服务水平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将成为影响体育场馆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体制创新

  从“养人”转为“做事”

  在林显鹏看来,观念和体制是导致当前体育场馆服务水平偏低的两大问题,其中观念上的原因又是由体制所造成的,“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下,场馆挣钱和不挣钱、挣多和挣少,差别都不是很大,这样又怎么可能建立起服务意识呢?”林显鹏认为,传统模式下的体育场馆,其主要目的还是“养人”,而不是真正“做事”,“现在很多事情我们老想的是这批人应该怎么解决。其实最重要的是要依靠体育场馆提高人们的健康素质,进而提高体育场馆的经济效益。”从“养人”转为“做事”,是体育场馆提高服务水平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又该如何“做事”呢?林显鹏表示,这就需要做好3个“分离”。“第一个是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如果事业单位管不好,那可以放手让别人管,所有权还是国家的;第二个是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对于只能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而不能经营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如果事业单位做不好,也可以让会做的单位或企业拿过来供老百姓使用;第三个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离,就是场馆把可经营的这部分国有资产分离出来,用其获得的经济效益来贴补非经营性的体育资产。”林显鹏说,“总之就是应该开阔思路,用这3个‘分离’把体育场馆搞活。”

  当前,部分体育场馆还需要承担业余运动队的训练,因此也有人担心一旦原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发生改变,会影响此部分功能。对此,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处长邓旭表示,在改制之后,场馆依然可以为业余运动队提供服务,只不过改为由政府买服务。在保证业余运动队训练之外,完全面向大众服务,这样才能调动场馆的积极性,在服务上下功夫。

  推向市场

  从“为别人”到“为自己”

  打破体育场馆原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加快体育场馆管理运营与市场接轨的步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体育场馆运营方面也应该贯彻这个原则。”林显鹏说,“我的研究发现,凡是市场化机制运用得多的场馆,多数运营得都不错;凡是抱残守缺,执行传统事业单位体制的场馆,大多数运营得不理想。”

  相比之下,邓旭的想法更加“激进”。邓旭认为,体育场馆应该走转企改制的路子,从全额或差额行政拨款变为自收自支,将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作为考核标准,允许对外经营,而政府则不再投钱。“体育场馆可借鉴文化市场的改革,以前是将剧场承包,后来直接交给市场,取得成功的同时也迎来了繁荣。”邓旭说。

  在邓旭看来,将体育场馆转企改制推向市场,关键在于能够使其作为市场主体享受配套的政策。“体育场馆放开,所缺的不是政策,而是享受政策的主体。不给体育场馆松绑、让他们真正走向市场,一切政策就都难以实施。”近年来,国家对于体育产业尤其是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很重视,2013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体育场馆要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运营模式以及提高运营能力。而今年9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提出要完善财税、价格、规划、土地等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体育场馆能够成为市场主体,或许能更加直接有效地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

  作为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是“为别人”,而作为市场主体,体育场馆则是“为自己”。从“为别人做事”到“为自己做事”,在提升体育场馆的服务水平之前,必须要完成这个转变。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15日 23 版)

(责编:袁勃、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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