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精神衛生工作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新醫改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公共服務網絡,並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地向居民提供﹔精神疾病防治納入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將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理和社會心理服務,做為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新舉措,精神衛生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今年青海省將多措並舉,使全省精神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階。
據省第三人民醫院負責人介紹,今年5月1日《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這標志著精神衛生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省第三人民醫院將認真宣傳貫徹落實精神衛生法。堅持面向衛生系統、面向政府有關部門、面向廣大群眾、面向社會的原則,利用媒體、培訓、座談等形式開展宣傳,使醫務人員進一步懂法執法,提高依法開展精神衛生工作水平與力度。使政府相關部門了解職責,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的工作力度,提高廣大群眾精神健康意識。加強精神衛生網絡建設。通過精神衛生管理治療項目的實施,我省精神疾病防治網絡搭建有了實質性的進展,但由於精神衛生資源薄弱,全省僅有一家精神衛生機構,現有的醫療衛生資源不適應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和社會需求,今年我省將加強建立市—區/縣—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防治管理體系﹔同時加強人員的培訓,提高項目執行能力和社區防治康復水平,為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政策相連接,打下基礎﹔初步組建一支精神衛生防治隊伍,提高基層衛生人員的社會精神衛生防治康復理念,構建起農村精神衛生工作的服務模式和網絡,基本實現精神疾病社區管理,促進精神衛生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繼續加強項目管理職能,細化到具體工作的流程,並指導基層單位人員開展業務,做好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的登記和轉診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發現一個、報告一個、登記一個、管理一個。完善項目工作流程,加強隨訪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項目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患者的救治率、管理率﹔狠抓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指標的完成率。(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