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昔日全國舉重冠軍到搓澡女工,再到洗衣店老板,鄒春蘭無疑是2006年中國非常受關注的體壇人物之一。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上個月聯合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保障工作的通知》。然而,鄒春蘭面對《通知》卻高興不起來,因為———
很多運動員退役后生活艱苦
今年3月末,鄒春蘭從昔日全國舉重冠軍成為搓澡女工的經歷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事實上,“鄒春蘭事件”絕不僅僅是個案:文化水平低、沒有穩定工作、沒有住房、收入微薄等情況,在退役運動員中已成為普遍現象。雖然在全國婦聯和吉林省體育局的幫扶以及社會各界的援助下,鄒春蘭走上了創業之路,生活質量得到提升,但並不是每個退役運動員都這樣幸運。
黑龍江省女子舉重隊退役運動員李雙雙一直在找工作,她告訴記者,從2005年退役后就一直沒找到穩定的工作。由於長年搞訓練、學業耽誤過多,還帶著傷病,她連計算機等方面的文員工作都做不了。她曾幫人搞過促銷,賣過服裝,最多一個月也就掙500多元,許多隊友退役后的生活都像她一樣苦。
鄒春蘭:為什麼我不能享受“社保”
今年11月20日在上海舉行的全國優秀運動員保障暨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會議上,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保障工作的通知》。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包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方面。《通知》將運動員保障工作納入到國家保障工作的制度體系中,使運動員保障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這也標志著我國運動員開始享受社會保障“國民待遇”。
日前,鄒春蘭撥通了記者的電話詢問:“我為什麼不能享受‘退役運動員社保’?”她打電話的原因是在網上看到了題為《加強和完善退役運動員保障已提上日程》的消息,並先后致電吉林省體育局、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詢問自己是否可以享有養老保險等待遇,但得到的答復卻是否定的。“現在,我每年要繳兩千多塊錢養老金啊!”鄒春蘭感嘆,雖然自己開了洗衣店,但一年交兩千多元錢仍是不小的開銷。
管理中心:她已領過補償款
記者隨后與吉林省體育局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韓冬升取得聯系,韓冬升說:“中心正與吉林省有關部門聯合研究《通知》,將盡快出台相關政策。但可以肯定的是,鄒春蘭不能享有這些待遇,因為這些政策是針對現役運動員制定的。”鄒春蘭說,如果不是她的遭遇被報道出來,社會各界也不會關注那些為國家榮譽付出了太多的退役運動員。可是,為了防止悲劇重演而出台的政策,作為“主角”的她卻享受不到,感覺很不平衡。
對此,韓冬升解釋說,對於退役運動員的安置,吉林省一方面落實國家體育總局“三金一保”政策,一方面對退役運動員自主擇業進行經濟補償。鄒春蘭退役時間過於久遠,另外,在2000年3月27日,吉林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與鄒春蘭簽訂了一份《退役運動員協議書》。這份協議書中說,吉林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補償鄒春蘭藥費5000元、一次性傷病補償7.5萬元。因此,鄒春蘭不在《通知》規定的范疇,不能享受退役運動員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