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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撿中獎彩票兌獎竟遭拒 體彩:沒花錢不該領

2013年03月10日09:19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經常買彩票的人都知道,即開型彩票認票不認人。但在3月6日晚,浦口區明發濱江商業街一家體彩店裡,銷售員王女士卻拒絕了一名中了100元的彩民的兌獎要求,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銷售員與撿到中獎彩票的男子吵得不可開交

銷售員與撿到中獎彩票的男子吵得不可開交

  撿到彩票兌獎遭拒

  當晚9點半,有市民打電話報警稱,買彩票中獎了,體彩店不給兌。民警趕到現場時,銷售員王女士正與報警的彩民吵得不可開交。

  這位彩民說,自己在店裡的地上撿到一張彩票,一看,竟然中了100元。他拿著彩票兌獎,但遭到拒絕。

  “她先說不是我買的不能兌,然后又說,彩票是在她店裡撿的,所以一人分50元。”這位彩民說,票是在地上撿的,應該是有人以為沒中獎,隨手扔掉的。但王女士表示,自己沒有提出分50元的要求。

  她解釋,前面剛走了兩個顧客,他們刮了很多彩票,自己正在整理桌子上中獎的和沒中獎的彩票。她認為,他手中那張票,是從桌子上拿的。“那是人家買的,我已經把錢兌出去了,所以不能給他兌。”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越吵越激動。民警了解到,店裡沒有安裝監控,也無旁人作証,無法判斷他們誰說的是真相。當晚,民警決定先將彩票帶回派出所保管。

  體彩中心:彩票不是他買的

  昨天,浦口區體彩中心介入了解此事。相關負責人稱,從他們調查的情況來看,那張彩票不應該兌。“當晚確實有兩個顧客過來買彩票。兌完獎后,銷售員送他們出門,再回來時,發現那些連號彩票中,少了一張28號彩票。而那位彩民拿來兌獎的,也正是那張28號。”

  這位負責人說,無法判斷那張彩票是從桌上拿的還是從地上撿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那張票不是他買的。“銷售員還沒來得及把已兌獎的彩票掃描登記。其實,她也不敢保証,28號票有沒有兌過。”這位負責人稱,如果已經兌過,銷售員再兌一次,那她就要蒙受100元的損失。如果沒兌過,獎金應該由購買彩票的人領走,而不是那位沒有花錢的彩民。

  相關:彩民中獎5萬福彩稱印刷錯誤不給兌

  中獎彩票在手,兌獎卻遭拒的事件並非初粒,2011年,深圳龍崗的朱剛花20元購買福利彩票,先是中了二等獎1000元,再中了一等獎5萬元,3個小時后進行兌獎時,卻被宣布是廢票,還懷疑彩票被做了手腳,僅肯賠朱剛4元錢,后朱剛請專業鑒定機構做鑒定,証實彩票未做任何手腳,於是他將福彩中心告上法庭!

(來源:新華網)

(責編:溫靜、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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