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牽扯到多個方面,關系又較為復雜,有媒體戲稱吳冠希“注冊門”是“一女嫁三夫”,而作為聯賽的管理者,中國籃協在中間應該扮演何種角色,換言之他們理應站在哪個立場呢?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明確一個事實,在吳冠希事件中的一個“關鍵點”是他到底和奧神方面是否提前解約。在雙方的律師函件中,各方持截然相反的觀點,並均有支撐的論據。但由於奧神方面並不隸屬於中國籃協,因而后者對奧神的勞動合同沒有裁斷權力。
在此情況下,中國籃協應該站在哪邊呢?如果站在上海隊一邊,作出了允許吳冠希為上海隊打球的決定,那麼可以理解為是保護了聯盟球隊的利益,也是從球員能打球這個基本觀點出發考慮問題。對於上海隊來說幾乎是“免費”從奧神隊手中得到了吳冠希,這也被部分籃球圈內人士稱為一次精明的運作。
這樣的結果顯然對奧神隊,甚至首鋼隊不公平。因為奧神隊是將包括孫悅、吳冠希等6名球員“打包”賣給首鋼隊的,保証所有轉會球員都要和首鋼隊簽訂打球協議的細節,都已寫入“打包”合同中。一旦其中沒有吳冠希,那麼這個合同必然要重新修訂。
另一方面,如果中國籃協站在奧神隊、甚至首鋼隊的一邊,那麼就產生了上海隊如今的連續炮轟中國籃協的激烈做法,因為他們有足夠的信心和理由認為,這是一次遵循聯盟行規,並維護球員合法權益的職業行為。
左右都是“險境”,都會招致非議和“口水”。中國籃協原本想處於一個相對中間的地帶,這也就解釋了他們在認為吳冠希是一個具有爭議的球員的前提下,仍然同意他代表上海隊參加了CBA體測和季前賽的做法。
但中國籃協站在中間地帶的時間非常短促,就被動地退到了所謂奧神、首鋼這一邊。但他們仍沒有抓住機會迅速平息事件。如果在上海隊第一次炮轟中國籃協不作為后,迅速地召集幾個當事方協調解決這個事件,至少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滿城風雨。而這也正是他們在該事件中值得反思並吸取的教訓。如果球員在身份上存有爭議或問題,可以先禁止他參加體測和季前賽,或是選擇單獨體測,不隸屬於任何CBA球隊。
很顯然,中國籃協錯過了這個機會,這也令吳冠希事件目前來看回旋的余地幾乎沒有。這反映出中國籃協在應對危機方面缺乏足夠經驗,要端平這碗水真是很難。
最后要說的是,中國籃球人才不多,無論吳冠希歸屬哪個球隊,隻希望他能有球可打,別因此失去鍛煉機會,甚至是大好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