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1日體育專電(記者公兵)針對英格蘭足總要求國際足聯全面公開2018年和2022年世界杯申辦過程中賄選問題的調查報告的要求,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日前回信予以拒絕。在曾參與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張士忠律師看來,布拉特拒絕的理由牽強,不具說服力。
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日前公布了針對2018年和2022年世界杯申辦過程腐敗問題的調查報告摘要,洗清了這兩屆世界杯東道主俄羅斯和卡塔爾在申辦過程中賄選的“罪名”。英足總主席格雷格·戴克要求國際足聯全面公開調查報告,但遭到布拉特拒絕。
張士忠21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認為,布拉特不予公布調查報告的兩點理由是值得推敲的。他的第一點理由是與國際足聯自己的相關規章制度不符。這樣的答復過於籠統含混,應該釋明都與哪些具體的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條款不符,否則,不具有說服力。其二理由是說違反國際足聯總部所在國瑞士的隱私法。眾所周知,國際足聯是依據瑞士《民法》第60條在商業登記處登記成立的協會組織,理應受到瑞士法律的管轄,盡管瑞士與其他國家比有其較嚴格、規范的隱私權保護立法,但這樣的立法畢竟僅涉及到普通人隱私權保護的范疇,而國際足聯成員國與國際足聯官員,其公務行為應該嚴格接受國際足聯大家庭的監督。就隱私權保護程度而言,官員應低於普通人。當然如果涉及對國際足聯成員國與國際足聯官員以外的人的調查,涉及這些人的個人隱私信息如何保護是略微復雜的,但通過技術手段也不是不可以處理的。總之,籠統地將個人隱私權優位於世界足球利益(公共利益)明顯欠妥當。既然調查報告已經作出,如不存在道德委員會自身補充調查的情況,就應該予以公布,並對調查中所涉的程序及依據、調查事項、証據、結論的依據等有個詳盡的交代,至於個人隱私權保護問題那只是屬於公布時的技術處理問題。
布拉特在致信戴克時還說,全面公開報告的前提是,“如果涉及這份報告的個人或機構認可這份報告的內容,同時放棄採取任何法律行為,那報告會被允許公開”。張士忠認為,這樣的前提顯然不完全具有合理性。第一,國際足聯不全面公布這份報告,那涉及這份報告的所有個人或機構如何都能得知這份報告的內容並認可它?第二,涉及這份報告的個人或機構通過國際足聯看了並認可這份報告的內容,放棄其所具有的任何法律行為的權利,國際足聯才將這份報告公布,是擔心過早公布將導致國際輿論干擾隨后進行的法律行為(訴訟)公正地進行嗎?這個擔心有點多余了,司法應該獨立進行不受各種干擾應該不是一個太大的問題。
在張士忠看來,之所以布拉特選擇拒絕全面公開調查報告,是因為這個事件影響很大,無論調查報告的結論如何,都會存在不同的質疑和聲音,有些事實如何認定、是否採信難以把握和界定。“在我看來目前選擇不公布主要是國際足聯對這個報告本身的嚴謹性和說服力還沒有十足的信心。再有,可能是國際足聯不想事態嚴重化,打算息事寧人。”
另據新華社記者了解,確定2022年卡塔爾世界杯的具體舉辦時間已經讓國際足聯非常頭疼,而布拉特又要參加明年的競選爭取連任,因此盡可能地低調處理此事無疑是其較好的選擇。一位國際足聯高層曾在卡塔爾涉嫌世界杯賄選丑聞爆出后這樣告訴新華社記者:卡塔爾不會失去世界杯承辦權。
但負責調查的前美國聯邦檢察官加西亞本人都已經表示,國際足聯給出的報告摘要,在事實和結論上都有大量不完整和錯誤的表述,他本人聲稱將對摘要中的不實內容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