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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足協大罰單名為嚴懲實為大赦

郭劍

2013年02月19日08:56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今天傍晚,中國足協官方網站刊登了多達38項的《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涉及12家俱樂部和58人,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原國足領隊蔚少輝﹔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李冬生、邵文忠,范廣鳴﹔原國際級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萬大雪﹔原中國國家隊球員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被終身禁止參加中國足協主辦的各項足球活動。

這份罰單意味著歷時近4年的中國足壇假賭黑貪系列案件審判畫上了句號:自2009年下半年王珀賭球案至今,在司法機關介入后,足管中心終於作出了行業處罰,但這份行業罰單的分量,卻並不像中國球迷期盼的那樣“給力”——除去注銷的四川冠城、陝西國力、山西路虎、廣州鬆日和沈陽華晨,長春亞泰、江蘇舜天、河南建業3家俱樂部被罰款50萬元,山東魯能被罰100萬元,天津泰達和上海申花被扣6分,罰款100萬元,吉林延邊被扣3分,罰款50萬元。其余涉案俱樂部(青島中能、大連實德、遼寧宏運和浙江綠城)免責。

面對處罰延邊喊冤

今天下午,足管中心召開中層干部述職會議,副主任於洪臣則在辦公室裡先后等來上海、天津和延邊的足協和俱樂部代表。在經過總共兩個小時的“溝通”之后,上海代表在離開於洪臣辦公室時拒絕接受採訪。記者后來了解到,除上海代表對結果“坦然接受”外,天津和延邊的代表只是無可奈何。

“我們向於副主任說明了情況,因為我們感覺自己很冤,但最后的處罰也沒法再改了。”離開足協時仍然面色嚴峻的延邊長白虎足球俱樂部代表金文天告訴記者,“扣分我們還能再努力往回追,但罰款(50萬元)對我們來說不是小數目。本來中甲球隊生存就很艱難,所以,新賽季我們就要面臨存亡的巨大考驗了。”

2006年,延邊與廣州廣藥(廣州恆大前身)串通操縱比賽,時任延邊主教練高琿和俱樂部工作人員金光洙接受了廣藥的60萬元賄賂,安排多名主力球員“保存實力”消極比賽,該場比賽廣藥以3:2取勝。延邊俱樂部認為此舉屬於高琿和金光洙的個人行為,“俱樂部不該為此擔責,就算有連帶責任,也不該既扣3分又罰款50萬元”。

實際上,延邊俱樂部所受的處罰絕不冤枉,《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罰則第五節《腐敗》條例中有關於“賄賂”的解釋——這正是中國足壇司法掃黑的核心層面,在“賄賂”的條款中規定,“任何運動員、官員、俱樂部(球隊)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國足球協會有關機構、比賽官員、運動員、官員、俱樂部(球隊)等提供、許諾或給與不正當利益,企圖促使其違反中國足球協會規定,將受到處罰”,處罰具體內容包括運動員:停賽﹔官員: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俱樂部(球隊):降級。

此外,解釋條款還規定,俱樂部(球隊)負責人或官員實施上述行為,應同時追究俱樂部的責任,合並處罰﹔被動腐敗(被許諾或接受不正當利益)將被處以同樣處罰。

因此,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給予延邊長白虎“3分50萬”的處罰並不為過。但是,引發延邊“怨氣”並惹來巨大爭議的,是在此番中國足球史上官方最嚴厲罰單的背后,卻似乎隱藏著“大赦”的嫌疑。

避重就輕“上岸”不易

去年記者採訪“中國足球系列案件審判”時,多位原足管中心高官的起訴書中均提到接受山東魯能“贈予財物”,其中南勇收到50萬元,謝亞龍收到20萬元,張建強收到40萬元。僅此3項,山東魯能“慷慨解囊”已超過百萬元。此外,陸俊也承認得到過山東魯能的好處,但在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罰單中,“根據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山東魯能僅因“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有關人員財物,使其違反中國足球協會規定,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而被罰款100萬元——《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中“不正當交易”(參賽球隊或運動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牟取不正當比賽成績或不正當利益進行私下交易)罰則規定,“降級並罰款”、“取消注冊資格”可獨立或合並使用。如今,魯能以100萬元輕易脫身,自然難以服眾。

“山東魯能是送了錢,但沒有實質性的証據証明山東魯能送錢就是為了操縱比賽,不像上海、延邊和天津3家有具體的假球擺在那裡。”有知情人告訴記者,“因為沒有發生假球就沒有辦法扣分,所以,最后中國足球紀律委員會研究決定,山東魯能只是被罰款。”

按照中國足協此番的處罰原則,確認行賄並在2003年直接導致假球發生(上海德比)的上海申花,被處以新賽季-6分起算和罰款100萬元,已是此次涉案俱樂部中受到的最嚴厲的懲罰——同樣遭受“扣6分並罰款100萬元”的天津泰達,則是因為同在2003賽季向上海中遠行賄導致假球發生(2:1戰勝上海中遠從而保級)。

不少球迷今晚得知“6分100萬元”的處罰高限之后,均表示“威懾不足”,“天津當年是買球保級啊,6分100萬元的代價不高,兩場球就回來了。”有球迷在網上議論,“上海更無所謂了,中游實力的球隊,扣6分也能保級,困難半個賽季就洗白了,很便宜。”

球迷的擔憂似乎不無道理:上海申花春節假期前年會,投資人朱駿曾表示,“2003年的冠軍獎杯要被收回去了,但我有信心一年時間把它奪回來”。

由此可見,中國足協罰單力度之小與國際足壇打假力度之大相比,正是“符合國情”的具體表現——去年的意大利假球案,兩家意乙球會被勒令降至丙級,多家意甲和意乙俱樂部被扣除聯賽積分,此前意甲豪門尤文圖斯佛羅倫薩拉齊奧,均因賄賂裁判,降級后仍被罰分,AC米蘭甚至因被罰分而無法參加歐冠聯賽。

法不責眾留下隱患

“這年頭搞足球不容易,最早罰廣州和成都降級的時候雷厲風行,但后來法院一審,一半以上的俱樂部都有行賄行為,足協就不敢罰了。”北方某足球俱樂部管理人員說,他對足協的處罰結果並不意外,“前年和去年宣判的時候很熱鬧,不過,中國足協的辦事能力大家都很清楚,當時大家就說,肯定是法不責眾,現在結果出來果然是這樣,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如果規范化了就好辦了。”

據記者了解,經過近一年的調查研究的這份罰單,已是中國足協“最高智慧的體現”,前任足管中心主任韋迪將處罰內容上報國家體育總局,總局並沒有提出太多的質疑,而新任足管中心主任張劍也表示“不用修改”,“這裡面不存在偏向問題,都是一視同仁,足球專家和法學專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最主要是對違紀主體和事實的認定。應該說,這次處罰既對不當行為進行了處罰,又沒有破壞中國足球的整體結構。至於處罰力度是否過輕,我認為,這要考慮到客觀條件,不完全是權衡的結果”,有中國足協紀委會成員向記者解釋。

“現在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但隱患還在,就是前面的審判加這次的處罰,大多是因為行賄受賄和操縱比賽,對於賭球的處理不多。實際上,這是對足球危害最大的一種行為,也是現代足球運動發展最大的毒瘤,最近一些足壇的大案,全都是賭博集團操縱的。”一位體育法學專家告訴記者,“關於‘賄賂’和‘不正當交易’,足協《罰則》裡面都有涉及,實際上,對‘賭博’也有界定,包括有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但這遠遠不夠。所以,這次行業處罰無論輕重,總算是有個交代,保護俱樂部也好,維護聯賽秩序也好,都已經這樣就沒法追究了,但是現在,一定要作好各種防范,特別是建立健全法規制度,等到出了問題再后悔就不好辦了。”

本報北京2月18日電

(責編:張帆、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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