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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罰單出台引來罵聲一片 尺度不一留下隱患

2013年02月19日13:10    來源:新聞晚報    手機看新聞

昨天傍晚,中國足協正式宣布了足壇反賭掃黑案的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涉及12家俱樂部和58人。這份罰單的出台意味著歷時近4年的中國足壇假賭黑貪系列案件審判終於被畫上了句號。但在這份有史以來涉及面達到最大范圍的處罰決定出台之后,足協依舊未能用實際行動服眾,已經變更了主體的申花不得不代人受過,並且是所有俱樂部中受到處罰最嚴厲的球隊﹔而在整個反賭掃黑案中被屢次提及的魯能卻僅僅只是罰款100萬了事。

如此的尺度不一,也引來部分人的“調侃”:賄賂裁判隻要罰錢就可以了,今后俱樂部還買那些外援干嗎?直接給裁判送錢,既便宜又有效!

魯能何以 “逃出生天”

去年,在足壇反賭掃黑案的多次庭審中,山東魯能都成為了一個重要配角。例如在多位原足管中心高官的起訴書中均提到接受山東魯能 “贈予財物”,其中南勇收到50萬元,謝亞龍收到20萬元,張建強收到40萬元。僅此3項,山東魯能 “慷慨解囊”已超過百萬元,不僅如此,陸俊也承認得到過山東魯能的好處。由此可見,魯能俱樂部一直都在非常積極的運用金錢來為俱樂部謀取利益。

但最終的結果又是怎樣的呢?昨天的處罰決定出台之后,人們驚訝地發現,這家俱樂部僅僅只是受到了“罰款100萬人民幣”的處罰,這也難怪魯能方面連忙表態 “尊重足協處罰,沒什麼不滿意”這個表態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尺度?根據足協方面的意見,魯能之所以受到這個處罰是因 “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有關人員財物,使其違反中國足球協會規定,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而作出的。為什麼沒有罰分?而是因為他們隻有 “賄賂”,而沒有 “操縱比賽”。一位知情人士則向告訴記者,“山東魯能是送了錢,但沒有實質性的証據証明山東魯能送錢就是為了操縱比賽,不像上海、延邊和天津3家有具體的假球擺在那裡。因為沒有發生假球就沒有辦法扣分,所以,最后中國足球紀律委員會研究決定,山東魯能只是被罰款。”

魯能其實只是在這次處罰中 “逃出生天”的一員,根據去年結束的反賭掃黑庭審材料,總共的涉案俱樂部高達16家,僅中超球隊就有山東魯能、大連實德沈陽金德、江蘇舜天、長春亞泰、河南建業、天津泰達、上海申花、浙江綠城等,現如今受到罰分處罰的俱樂部隻有申花、天津以及中甲球隊延邊,而其余9家俱樂部都只是被罰款50萬或100萬了事,這也難怪在處罰決定出台后會有人對此進行調侃, “以后還買什麼大牌內外援?送錢給裁判和足協頭頭得了,反正隻要別操縱比賽,就算被抓到了也只是罰錢。”

尺度不一留下隱患

據悉,這份處罰決定是足協在研究了整整一年,內部進行多次斟酌討論之后、集中國足協領導層 “最高智慧”的決定。前任足管中心主任韋迪將處罰內容上報國家體育總局,總局並沒有提出太多的質疑,而新任足管中心主任張劍也表示 “不用修改”。但即便如此,這份罰單還是存在一個極大的隱患和漏洞,那就是前后標准極度不一。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最早廣州和成都因為假球出事的時候,足協雷厲風行,大筆一揮兩家俱樂部全部降級,但后來法院一審,一半以上的俱樂部都有行賄行為,足協一下子就慌了。”一位北方俱樂部的高層告訴記者,以他對中國足協的了解,這樣一份處罰決定完全在意料之中,“別看前年和去年宣判的時候很熱鬧,但大家心裡其實早就有底了,中國足協的辦事能力我們都很清楚,當時大家就說,最后決定肯定是法不責眾,現在結果出來果然是這樣。”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位足協紀委會成員如此向記者解釋這份處罰決定, “我認為這裡面不存在偏向問題,都是一視同仁,足球專家和法學專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最主要是對違紀主體和事實的認定。應該說,這次處罰既對不當行為進行了處罰,又沒有破壞中國足球的整體結構。至於處罰力度是否過輕,我認為,這要考慮到客觀條件,不完全是權衡的結果。”

仔細比較可以發現,足協進行前后兩次處罰都是依據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六十三條、第七十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前后僅相隔三年,處罰卻大相徑庭。這不能不讓人質疑,足協的標准何在?

一視同仁?對於直到今天都沒能重回中超的成都謝菲聯來說,這也許就是一個笑話。今天上午,甚至有成都媒體以此作為處罰決定出台報道的標題, 《欺軟怕硬!荒唐處罰!如此足協!》。如果說當時廣州和成都兩家俱樂部是因為羞愧於犯錯而坦然接受處罰的話,那麼他們今天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站出來要求足協補償, “我們當初因為假球降級了,今天別人因為假球隻罰分罰錢,憑什麼?!”

(陳海翔)

(來源:新聞晚報)

(責編:楊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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